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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公用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公用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
(教秘计〔2009〕240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近年来,随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深入,义务教育保障水平逐年提高,财务管理日趋规范,促进了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但是,少数地方中小学校还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公用经费开支不合理、财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等方面问题,个别学校甚至存在学生自备课桌凳上课现象,这不仅影响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也降低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财〔2008〕2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财教〔2009〕2号)精神,为进一步严格公用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公用经费使用管理
  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中央和省按学生人数核定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前期拨付资金相对宽裕。各地首先要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必要开支,其次要根据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科学合理分配中小学公用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集中统筹使用中小学公用经费富余资金,采取政府采购方式,统一购买课桌凳、教学仪器设备等,以满足不同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每年中央和省下达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预算执行到位,如无特殊原因,不得结转下年。
  二、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
  随着我省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工程结束,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农村初中工程、寄宿制项目等一批项目建成投入使用,我省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正在全省实施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将对中小学校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加固改造或重建,使其达到当地重点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防御其他地质灾害和防洪、防台风、防火、防雷击等安全要求,确保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当前,各中小学校要围绕加大内涵建设与提升办学水平,把有限的公用经费更多地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要在保证基本运转的前提下,公用经费使用向学校图书购置、仪器设备采购、课桌凳更新等方面倾斜,切实提高公用经费资金使用效益。各市、县(区)教育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按建设节约型校园的要求,节能节水,提高效能,严格控制学校接待、会议、庆典等一般性开支。公用经费严禁用于人员经费、旅游、偿还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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