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09年乙脑疫苗查漏补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卫疾发〔2009〕334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乙脑控制,根据《财政部 卫生部关于下达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08〕144号)和卫生部《2008年重点地区甲肝乙脑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项目管理方案》要求,省卫生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陕西省2009年乙脑疫苗查漏补种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附件:陕西省2009年乙脑疫苗查漏补种项目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
陕西省2009年乙脑疫苗查漏补种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强乙脑控制,根据《财政部 卫生部关于下达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08〕144号)和卫生部《2008年重点地区甲肝乙脑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项目管理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定于2009年10月19-28日在全省范围内对8月龄至12岁无乙脑疫苗免疫及免疫史不全儿童开展乙脑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为落实项目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项目目标
在全省范围内对8月龄至12岁(1997年1月1日-2009年2月18日出生儿童)无乙脑疫苗免疫及免疫史不全的儿童开展乙脑疫苗查漏补种工作,降低乙脑发病。
二、 指标要求
以县为单位,8月龄至12岁儿童乙脑疫苗接种率≥90%。
三、 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 项目范围
全省10个设区市及杨凌农业示范区。
(二) 补种原则
根据既往接种史,未接种过乙脑疫苗,或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未完成乙脑疫苗接种程序的儿童,接种1剂次乙脑减毒活疫苗。对有乙脑疫苗接种禁忌症或在1年内接种过乙脑疫苗的儿童不接种。
四、 项目组织实施
(一) 组织领导
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财政、宣传、药监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工作;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开展项目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项目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技术指导。
乙脑疫苗查漏补种项目活动期间,省、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处理小组,负责接种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断与处理工作。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财政、药监等部门做好应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 相关部门职责
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通知》(卫疾控发〔2008〕16号)确定的免疫规划协调机制相关部门职责:
卫生部门:负责乙脑疫苗查漏补种项目的组织实施,疫苗和注射器供应、技术培训与指导,督导和评估;
教育部门: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学校学生摸底调查、登记、报告、通知发放及接种组织工作;
财政部门:保障开展免疫接种项目的经费,并对经费使用进行指导和评价。
药监部门:对疫苗生产和流通进行监管,保证疫苗质量。
宣传部门:负责乙脑疫苗接种有关的宣传和教育。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宣传、教育及接种对象的摸底调查等工作,并组织居民、村民及时接种乙脑疫苗。
(三) 实施步骤
1、社会动员和宣传
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营造良好的接种实施氛围。宣传活动重点为告知接种活动的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和地点等,可采取当地群众最易接受的方式、文字,使受种者获取准确的信息。各地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社区通知等方式开展宣传,在学校、车站、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区设立宣传专栏,张贴标语,发放宣传画、宣传单等。各地要针对重点人群(如流动儿童、边远地区儿童以及计划外生育儿童)采取针对性强的宣传方式,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力争宣传工作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对学校学生的宣传各地应主动将“乙脑疫苗预防接种告知书”通过学校发给学生,保证每名目标儿童家长都能收到告知书。
2、人员培训
省级于2009年8月25日前完成对全省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人员和业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各市县应于2009年9月10日前(该项工作的宣传和摸底前)完成县级以下所有参加免疫接种工作人员的培训;要求县级直接培训至村级。
3、目标人群摸底
在校目标人群的调查摸底工作由教育部门负责;其他适龄儿童的摸底调查工作由辖区的居委会、村委会负责;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技术培训和指导。
(1) 摸底时间
2009年9月10日-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目标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将所有的目标儿童登记在册,各县应于9月25日前将摸底结果汇总后报至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结果汇总后于9月28日报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9月底前完成全省范围内的摸底情况汇总。
(2) 摸底登记
在校目标人群由学校负责摸底登记工作。目标儿童家长应如实填写附件1,签字后交回学校进行登记。接种单位根据摸底登记情况确定接种对象,发放《乙脑疫苗预防接种告知书》(附件4),告知乙脑疫苗接种的针次、接种时间和地点。
校外目标人群由摸底人员挨门逐户调查,接种单位根据摸底情况确定应种对象,再由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发放《乙脑疫苗预防接种告知书》,告知乙脑疫苗接种的针次、接种时间和地点。
(3) 摸底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