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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09年乙肝疫苗乙脑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预案》的通知

  4. 批号:填写接种疫苗安瓿或包装上所标名的批号。
  5. 有效日期:按“年月日”格式填写。
  6. 来源:指疫苗从何单位进货,填写单位名称,如CDC、疫苗生产企业、疫苗经销企业等。
  7. 接种剂量:填写接种的疫苗剂量,只填写数字,例如乙脑接种0.5ml,填写“0.5”。
  8. 接种剂次:指疫苗接种的第几剂(针),只填写数字,例如DPT第2针,填写“2”即可。
  9. 接种时间:按“年月日时分”格式填写,为公历日期和时间。
  10. 接种途径:填写代码,1-肌内 2-皮下 3-皮内 4-口服 5-其它。如果为“5-其它”,需注明何种接种途径。
  11. 接种部位:填写代码,1-左上臂 2-右上臂 3-左臀部 4-右臀部 5-大腿内侧 6-其它。如果为“6-其它”,需注明何种接种部位。
  12. 疫苗外观:指疫苗有无变色、霉变、异常沉淀物或安瓿有无裂纹等,填写代码,1-正常 2-不正常。
  13. 保存容器:指接种过程中疫苗保存在何处,填写容器名称,如冰箱、冷藏包等。
  14. 保存温度:填写保存疫苗的摄氏温度,只填写数字,例如4℃,填写“4”即可。
  15. 有无批签发合格证书:查看疫苗批签发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填写代码,1-有 2-无。
  16. 疫苗是否送检:填写代码,1-是 2-否。
  17. 送检日期:按“年月日”格式填写,为公历日期。
  18. 检定单位:填写疫苗检定机构的名称。
  19. 检定结果:填写疫苗检定机构对疫苗的检定结果。
  (二) 稀释液
  1. 稀释液名称:如果疫苗有稀释液,填写稀释液安瓿标明的名称。
  2. 规格:指每支稀释液的毫升数,只填写数字,如10ml/支,填“10”即可。
  3. 生产企业:填写生产稀释液的企业名称,其代码与疫苗生产企业相同。
  4. 批号:填写稀释液安瓿或包装上标明的批号。
  5. 有效日期:按“年月日”格式填写,如果稀释液安瓿或包装上所标名的不是有效日期 和“年月日”格式,则转化成此格式。
  6. 来源:指稀释液从何单位进货,填写单位名称。
  7. 稀释液外观:判断稀释液有无变色、霉变、异常沉淀物或安瓿有无裂纹等,填写代码,1-正常 2-不正常。
  8. 保存容器:指接种过程中稀释液保存在何处,填写容器名称,如冰箱、冷藏包等。
  9. 保存温度:填写保存稀释液的摄氏温度,只填写数字,例如4℃,填写“4”即可。
  (三) 注射器
  1. 注射器名称:填写注射器的商品名称,例如BD等。
  2. 注射器类型:填写代码,1-普通一次性注射器 2-自毁型注射器 3-玻璃注射器 4-其它。如果为“4-其它”,需注明何种注射器类型。
  3. 规格:注射器的容积规格(ml数),只填写数字(保留1位小数),如0.5ml,填写 “0.5”。
  4. 生产企业:填写生产注射器的企业名称。
  5. 批号:填写注射器或包装上标明的批号。
  6. 有效日期:按“年月日”格式填写,为公历日期。
  7. 来源:指注射器从何单位进货,填写单位名称。
  8. 一支注射器接种人数:只填写数字,例如一支注射器同时注射5人,则填写“5”即可。
  9. 消毒方式:如果为玻璃注射器类型,则填写此项代码,1-未消毒 2-高压蒸汽 3-煮沸 4-其它。如果为“4-其它”,需注明何种消毒方式。
  (四) 接种人员与操作
  1. 接种人员姓名:填写实施疫苗接种的人员姓名。
  2. 性别:填写代码,1-男 2-女。
  3. 年龄:填写接种人员的实足年龄,只填写数字,如25岁,填“25”即可。
  4. 工作单位:填写接种人员所在的工作单位,如医院、卫生院、CDC等。
  5. 何时从事预防接种工作:填写最早从事接种工作的年份和月份,例如“2001年4月”。
  6. 是否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指预防接种专业技能培训,填写代码,1-是 2-否。
  7. 有无预防接种培训合格证:指上级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填写代码,1-有 2-无。
  8. 最近接受培训时间:填写最近一次接受培训的年份和月份,例如“2003年5月”。
  9. 接种地点:填写代码,1-医院或卫生院 2-村卫生室 3-学校 4-家中 5-其它,如为“5-其它”,需注明接种地点。
  10.接种操作程序是否正确:根据对接种过程的调查,判断接种操作程序是否正确,填写代码,1-是 2-否。
  七、其它情况
  1. 接种同批次疫苗其他人群的发病情况:描述相同批号的所有可疑疫苗在其他人群使用的人数,发生的类似反应人数。
  2. 当地类似症状疾病的发病情况:描述类似症状病人在当地同类人群(包括接种人群和未接种人群)中最近几年的发病人数、发病率等。
  八、结论
  1. 调查组结论:指调查小组经过调查、分析和讨论后得出的尽可能一致的结论。填写格式为反应发生的原因分类加临床诊断,例如,“一般反应-轻度发热”、“一般反应-红肿强反应”、“异常反应-过敏性皮疹”、“异常反应-无菌性脓肿”,“异常反应-脊灰疫苗相关病例”、“事故-皮肤消毒不严-局部脓肿”、“事故-误种卡介苗-淋巴结炎”、“偶合症-乙脑”、“心因性反应-癔症”等等。
  建议:描述调查组对反应诊断、治疗、处理和控制措施等方面的建议。
  2. 异常反应诊断小组结论:如果反应经过省、市和/或县级异常反应诊断小组鉴定,描述各级的鉴定结论。填写格式与“调查组结论”相同。
  3. 最终临床诊断:填写一种最主要的最终临床诊断病名。按下列代码填写;如果为“其它”,需注明是何种临床诊断。

编码

临床诊断名称

编码

临床诊断名称

01

无菌性脓肿

19

局部化脓性感染

局部脓肿

02

热性惊厥

20

淋巴管炎和淋巴结炎

03

过敏反应

过敏性休克

21

蜂窝织炎

04

过敏性皮疹

22

全身化脓性感染

毒血症

05

过敏性紫癜

23

败血症

06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24

脓毒血症

07

局部过敏反应(Arthus反应)

25

晕厥

08

血管性水肿

26

癔症

09

其它过敏反应

27

群发性癔症

10

多发性神经炎

28

发热

轻度(37.1~37.5℃)

11

臂丛神经炎

29

中度(37.6~38.5℃)

12

癫痫

30

重度(≥38.6℃)

13

脑病

31

局部红肿

弱反应(≤2.5cm)

14

脑炎和脑膜炎

32

中反应(2.6~5.0cm)

15

脊灰疫苗相关病例

33

强反应(≥5.0cm)

16

卡介苗淋巴结炎

34

局部硬结

17

卡介苗骨髓炎

35

其他

18

全身播散性卡介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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