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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党组印发关于全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重点围绕制定好整改落实方案、解决突出问题两项工作进行。要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任务,立足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际,制订可操作、能落实、好检查的整改落实方案。要集中解决一些通过努力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多为群众办几件好事、实事。

  四、明确责任,上下联动,切实加强行业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

  开展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行业指导,是卫生行政部门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配合地方党委和基层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掌握活动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切实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

  (一)明确职责,加强指导。根据中央、省委部署和卫生部要求,省卫生厅已经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批准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少明任组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李荣杰任副组长,其他厅领导为成员的全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负责加强对全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梁宝林副厅长任主任,杨桦组长、李创义副巡视员任副主任。同时,建立巡回指导制度,由各位党组成员分别牵头,负责巡回指导1-2个设区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指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指导本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负直接指导责任。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工作要围绕活动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专栏、简报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先进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学习实践活动成效,努力营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沟通,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中,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平台,加强与地方党委和基层党组织之间的协调配合,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落实医改各项任务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强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做好本单位日常服务工作结合起来,为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供强大的动力和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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