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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党组印发关于全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卫生厅党组印发关于全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陕卫党发〔2009〕49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厅机关各处室:

  经报请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关于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十日

关于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2008〕14号)、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陕学组发〔2009〕55号)精神和卫生部党组要求,结合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际,为扎实开展好全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特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性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实践证明,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长期以来,基层医疗卫生体制不健全,投入机制不完善,服务能力低下,有的基层单位党组织不健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次新医改在近期改革任务的重点上,突出强化基本、基础和基层,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最基础部分,是直接面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力军,是深化医改各项重要政策措施的基层实施者,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层实践者。因此,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关注程度更高,期盼更直接、更具体。认真组织开展好包括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内的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使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扎根于每一位党员头脑,对于巩固和扩大前两批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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