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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妇幼卫生项目工作综合督导检查的通知

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妇幼卫生项目工作综合督导检查的通知
(陕卫办妇发〔2009〕203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各降消项目县卫生局、县妇幼保健院,交大第一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

  为掌握全省妇幼卫生项目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切实做好2009年妇幼卫生工作。经研究,定于2009年11月3日-16日对全省妇幼卫生项目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围绕国家降消项目、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妇幼卫业专业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竞赛活动等项工作,以《陕西省降消项目执行文本(2009版)》、《陕西省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督导考核工作方案》、《陕西省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妇幼卫业专业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竞赛活动实施方案》为依据,重点了解项目的组织管理、资金使用、社会动员、人员能力建设及大练兵开展情况,评估妇幼综合项目实施的社会效果。

  二、督导方法

  1、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2、查阅文件和病历及结算资料;3、现场对业务人员“三基三严”考核、演示;4、随机访谈项目管理人员、医务人员、补助对象、周边群众,对县、乡、村各级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问卷调查。

  三、人员组成

  本次督导人员组成以地市为主,省上专家参与,每组5-6人,其中市级4人(带队领导、项目管理、妇幼保健、产科专家各1人),由各地市卫生局主管局长或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人担任组长。省妇儿工委,厅考核办负责人和省级相关专家参加督导。

  四、督导县区:以地市间交叉循环的方式,分2批进行,每地市随机抽取督导3个县,具体督导地市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

  五、督导时间

  第一批督导组(安康市、宝鸡市、延安市、咸阳市、渭南市)2009年11月3日下午2:00在西安警苑饭店北楼大厅报到,参加督导前培训,统一标准后,分赴各地市进行督导,每地市工作时间约为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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