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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

  工作时限:2009年— 2015年
  牵头单位:省工业信息化委、旅游局
  实施单位:省工业信息化委、旅游局
  配合单位:省测绘局、文化厅、民委、交通运输厅、气象局、统计局
  (二十二)建立卫星账户,完善旅游统计体系
  工作目标:建立云南省旅游卫星账户,完善旅游统计体系。
  工作内容:细化落实“云南旅游卫星账户调查方案”;调整和补充旅游卫星账户调查表,完善调查指标体系;加强对调查人员的培训,开展全省抽样调查,并做好监督工作;加快卫星账户的试点运行,完善旅游统计体系。制定出台《云南省旅游统计调查制度(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旅游统计工作。
  工作时限:2009年— 2010年
  牵头单位:省旅游局、统计局
  实施单位:省统计局、旅游局
  配合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二十三)健全旅游法规体系
  工作目标:到2015年,初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云南省旅游法律法规体系。
  工作内容:尽快制定《云南省旅游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国家公园发展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云南省旅游重大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散客旅游市场管理规定》、《云南省无障碍旅游管理办法》、《云南省旅游交通运输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云南省商务会展管理办法》、《云南省旅游节庆活动管理办法》、《云南省特种户外旅游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社区居民参与旅游管理办法》等政府规范性文件,《云南省旅游改革专项试点建设和验收办法》、《云南省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县验收办法及标准》、《云南省旅游特色村建设及验收办法》等部门规范性文件。
  工作时限:2009年— 2015年
  牵头单位:省旅游局、法制办
  实施单位:省旅游局、法制办
  配合单位:省工商局、文化厅、公安厅、质监局、林业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体育局
  (二十四)健全旅游执法机构,探索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
  工作目标:探索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为依法治旅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工作内容:按照《云南省旅游条例》,进一步落实全省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全省各级授权的执法组织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编制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序列。加强执法体系建设,规范构建“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旅游执法体系。具备条件的州(市)和县(市、区)可探索建立旅游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在机构设置、执法范围、配套地方法规建设等方面大胆创新和实践。强化旅游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旅游行政执法的监察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完善旅游投诉制度,及时、便捷、高效处理游客投诉。
  工作时限:2009年— 2012年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旅游局
  实施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旅游局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法制办、编办,各州(市)人民政府
  (二十五)建立旅游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
  工作目标:创新制度,力争使全省的旅游安全保障和旅游救援水平再上新台阶。
  工作内容:建立健全行业安全管理网络;健全旅游安全事故预警制度和事故处置预案;强化和完善旅游保险体系,逐步形成“政府立法、行政指导、市场运作”的强制保险与自愿投保相结合的旅游保险新机制。建立全省旅游安全统筹基金,增强旅游企业抗风险能力,保证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旅游安全救援指挥系统”,负责协调指挥旅游重大安全事故和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建立以救援中心、110、119、120、旅游投诉电话联动的“旅游安全救援报警系统”,对导游人员、酒店员工、景区(点)一线人员进行急救常识培训,建设一支训练有素的旅游应急施救队伍;建立健全旅游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完善安全救援服务中心(站)设施建设。
  工作时限:2009年— 2015年
  牵头单位:省安全监管局、旅游局
  实施单位:省安全监管局、旅游局
  配合单位:省民政厅、林业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地震局、气象局、金融办,云南保监局,省财政厅、台办、外办、侨办,各州(市)人民政府
  九、加快推进旅游企业改革
  (二十六)做强大型旅游龙头企业
  工作目标:整合重组、打造龙头集团企业。
  工作内容:新组建的“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要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整合内部资源要素,不断拓展产业业态,引进战略投资伙伴,优化资产结构,扩大投资规模,实现旅行社、酒店、旅游交通、景区及地产、旅游会展等业态的多元化经营,努力成为全省航母型旅游龙头企业。
  工作时限:2009年— 2012年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旅游局
  实施单位:省国资委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金融办,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二十七)发展特色中小型旅游企业
  工作目标:全面培育、重组,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优势中小型企业群。
  工作内容:通过对旅游企业的有关指标进行评估,确立优质资产企业,通过拍卖、转让、转股、债务调整等方式把部分优质资产逐步剥离出来,由优势企业对这些资源进行重组,达到优化资源、培育有发展特色的中小型旅游企业的目的。盘活有特色的旅游企业存量资产,优化资源,以优势企业为核心,以横向兼并、纵向兼并和混合兼并方式组合有关旅游企业资源,形成有核心竞争力和发展特色的中小型旅游企业群。
  工作时限:2009年— 2015年
  牵头单位:省旅游局、国资委
  实施单位: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省工业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厅、金融办
  (二十八)优化旅游企业所有制结构
  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旅游企业股份制改造,力争中小型旅游企业国有股权全面退出。
  工作内容: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股份制为主要实现形式,通过股份制改造、拍卖、出售、股权转让、合作经营、整体转让等方式加快旅游企业改革,鼓励民营资本和外资通过并购、合资等形式参与国有旅游企业改制改组,鼓励企业职工以各种方式出资购买企业产权。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为切入口,突出产权制度改革这一重点,理顺劳动用工关系,真正做到旅游企业产权明晰、投资多元化、产权到位,基本实现产权人格化、投资多元化、劳动力市场化和经营者职业化。对国有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实行国有控股的股份制改造,对国有中小型旅游企业实行国有资本的退出,按照“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宜公则公,宜私则私”的原则,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不断优化旅游企业所有制结构。
  工作时限:2009年— 2015年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旅游局
  实施单位: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
  十、加快旅游投融资体制改革
  (二十九)建立以投资公司、上市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为基本构架的投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
  工作目标:努力构建云南旅游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机制市场化的格局。
  工作内容:加大世博旅游控股集团、云南旅游投资公司等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高现有2个上市公司资本运作水平,通过定向增发、公开发行、配股、公司债发行等再融资手段,提高公司再融资比重,为公司的扩大发展提供资金来源;引入风险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进入云南旅游开发市场;创建云南旅游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培育和发展一批民营、外资和混合经济结构的投融资主体;组建省级旅游产业融资担保公司;培育和扶持一批州(市)的旅游投资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
  工作时限:2009年— 2015年
  牵头单位:省金融办、旅游局
  实施单位: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财政厅,云南证监局
  (三十)推进一批有竞争力的旅游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
  工作目标:力争在3年至5年内推动1户至2户大型旅游企业集团,3户至5户中型旅游企业集团在海内外上市,推进有实力的旅游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等债券。
  工作内容:建立统一的旅游投融资协调机构和机制。编制全省旅游投融资发展规划,加强对旅游投融资的管理和协调,创新与文化多途径的投融资机制。借鉴和依托昆明世博园、丽江玉龙旅游2家公司上市的经验,推进大理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旅游企业的上市工作,探索依托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宗教文化等旅游资源形成优势企业受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上市障碍的新途径。确立一批具备上市条件的旅游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全力推进有实力旅游企业的上市工作。建立投资银行顾问机构,并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旅游企业发行债券,赋予少数旅游大型企业集团与其资本和收益比例相适应的海外直接融资权,尽快建立适应旅游产业发展的投融资体系和规范化的企业直接融资机制,鼓励一批有特色的优质中小型旅游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进行融资。
  工作时限:2009年— 2015年
  牵头单位:省金融办、旅游局
  实施单位: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财政厅、国资委,云南证监局
  十一、完善旅游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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