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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
(云政发[2009]150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深入推进全省旅游产业综合改革工作,切实加快旅游“二次创业”进程,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规划纲要》实施的重要意义
  (一)《规划纲要》是推动云南旅游产业综合改革试验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纲要》的实施,有利于充分发挥云南资源、区位优势,加快推进全省旅游“二次创业”,增强云南特色产业经济的竞争实力,从而进一步优化全省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增加群众收入、促进就业增长、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生态文明、社会文化和和谐社会建设。
  (二)实施《规划纲要》是省委、省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抓好《规划纲要》的实施,促进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是我省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发展现代服务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全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选择,是全省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推进“二次创业”的重要机遇,是全省应对金融危机、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国家交给云南的一项光荣任务。
  (三)《规划纲要》的实施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规划纲要》的实施不仅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对于全国以产业类型改革来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意义,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必须举全省之力抓紧抓好并务求抓出成效。
  二、明确《规划纲要》实施的工作思路、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规划纲要》实施工作,紧紧围绕《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和总体部署,按照“规划先导、试点先行、完善政策、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紧扣“改革、开放、发展”三大任务,加强领导谋合力,明确责任重落实,因地制宜突特色,整合资源优布局,试点先行带全局,完善政策求突破,着力在体制机制创新、改革试点、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对外开放、培育规范市场、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不断提高旅游产业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实力,充分发挥旅游产业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作用。
  (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旅游产业改革发展省、州(市)、县(市、区)三级上下协同和部门联动推进机制,努力构建部省合作机制;旅游产业改革发展的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综合试点和专项改革,力争旅游产业改革与发展体制机制取得重大突破,政策体系建设有重大进展;实施一批旅游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项目,进一步完善旅游配套基础设施,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全省旅游产业综合改革试验取得实质性进展,旅游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突出,旅游产业成为全省重要的支柱产业,把云南建成旅游经济强省和中国一流、世界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到2012年,接待海内外游客超过1.3亿人次(其中海外旅游者超过4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1000亿元,占全省服务业的14%;旅游直接和间接就业人数280万人,占全省就业人数的8.5%;主要旅游县(市、区)农民旅游纯收入力争由现在的243元提高到350元。到2015年,接待海内外游客达2亿人次(其中海外旅游者超过55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1300亿元,占全省服务业的17.5%;旅游直接和间接就业人数300万人,占全省就业人数的10%;主要旅游县(市、区)农民旅游纯收入力争达到486元。
  (三)工作原则。一要坚持科学规划、先行先试。各州(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规划纲要》,制定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的专项规划,做到全省上下一盘棋。各试点地区(单位)和各有关部门要敢为人先,大胆突破制约旅游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先行先试,创新发展。二要坚持部门联动,上下推动。要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省、州(市)、县(市、区)三级上下协同推动机制、部门联动和省部合作的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省上下齐心协力推动旅游产业大发展的新局面。三要坚持制度创新,政策突破。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善于突破,创新体制机制,逐步建立符合旅游产业发展规律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用活用足国家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并制定完善省内配套政策。四要突出重点,统筹发展。要进一步优化布局,完善旅游产品体系,抓好以“五个一批”为重点内容的项目建设,开发新产品,培育新业态,延伸产业链,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与产业外部各方面的统筹发展。五要注重实效,科学发展。要注重政策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操作性,确保各项改革和发展举措落到实处,并取得实际效果。旅游产业发展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就业和增加群众收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有明显成效。
  三、切实抓好《规划纲要》实施的重点工作
  围绕《规划纲要》提出的改革发展主要任务,要通过着力抓好以下工作重点来推动《规划纲要》的全面实施。
  (一)加快旅游发展五大体制机制的创新。创新旅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整合旅游发展的行政资源,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强化监管,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中介机构,理顺和探索管理权限下放的途径,进一步简政放权,构建更加高效的“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的旅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实现旅游管理由分散向集中转变,旅游试点地区要积极探索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保护、统一开发”的集中管理模式,确保旅游管理机构权责对等、高效运转。创新旅游投融资机制。加大对旅游改革和发展的投入,深化国有旅游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引导机制。建立健全旅游投融资平台,综合运用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投融资工具,创新旅游项目投融资途径。加大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引导社会资本跟进,切实破解全省旅游开发建设资金短缺的难题。创新旅游统筹发展机制。建立和完善旅游城乡统筹发展机制,旅游与文化等有关产业互动发展机制。探索和建立以旅游交通、旅游景区、旅游城镇为支撑的旅游线路统筹发展机制。探索和建立以业态和开发模式创新为主体内容,通过延伸旅游产业链带动其产业发展的新机制,减少旅游漏损,不断提高旅游产业的综合效益。创新旅游促进对外开放机制。以建立五大沿边特色旅游开放区为切入点,着力构建“资源互享、客源互送、引资引智、市场无障碍、企业受益”的区域合作机制。深化沿边通关改革创新,探索便利化的游客出入境机制。积极探索发展旅游通道经济和建设特色旅游开放区,创新促进沿边开放的新途径。积极争取航权开放政策,创新支持国际航线发展政策,构建以昆明为中心,丽江、大理、腾冲、香格里拉等为次中心的面向东南亚、南亚、中东的入境游客集散体系。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工作渠道,建立更宽准入范围和更少准入限制的旅游对外招商引资工作新机制。加快推进全省旅游业与国际标准和规范对接,全面提高旅游业对外开放水平。创新旅游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研究制定旅游重大项目设施景观化、垃圾无害化、污水零排放的建设标准,积极开展旅游循环经济试点,探索旅游建设促进生态保护的新机制。加快生态旅游区的建设,在高原湖泊和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相对脆弱和敏感的地区,大胆探索旅游产业替代发展的新模式。
  (二)着力推进“五个一批”的开发建设。为加快云南旅游产品的提档换代和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要着力推进“一批重点旅游城市和旅游县(市、区)、一批旅游小镇、一批旅游特色村、一批国家公园、一批旅游休闲度假类重大项目”的建设。一是要建设40个重点旅游城市和旅游县(市、区)。按照旅游资源丰富、产业发展基础好、旅游交通便利、发展潜力较大的原则,把昆明市建设成为全省的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目的地,把大理市、景洪市、丽江古城区一玉龙县、香格里拉县、腾冲县、潞西市、蒙自县、昭阳区、麒麟区、红塔区、楚雄市、思茅区等建设成为区域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目的地,把江川县、澄江县、元谋县、弥勒县、河口县、元阳县、石屏县、建水县、丘北县、广南县、罗平县、会泽县、水富县、德钦县、剑川县、宾川县、隆阳区、瑞丽市、勐腊县、勐海县、临翔区、沧源县、墨江县、澜沧县、泸水县、贡山县等建设成为旅游目的地和游客集散地。要按照“注重特色、差异发展、突出重点、强化功能”的原则,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旅游城镇的功能,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旅游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加快特色旅游资源及产品的开发,加快旅游产业要素的聚合,着力以集群化方式推进一批休闲度假、康体运动、会展商务和新业态项目的实施,形成一批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休闲度假基地和商务会展基地。挖掘当地民族和历史文化,实施一批游客参与体验性强、具有震撼力的文化旅游精品项目,提升旅游目的地的文化特色和视觉氛围,提高旅游目的地的文化品质,推出一批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县(市、区)。加大地方性特色旅游商品开发、生产和销售,重点扶持一批集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旅游商品重点企业。鼓励和支持在全省重要的旅游城市改造和建设一批旅游购物精品街区,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和企业,开发云南旅游购物市场,进一步丰富云南旅游市场,提升旅游品质。其他未列入的有关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根据《规划纲要》的要求,注重特色,加快发展。二是要建设60个旅游小镇。在巩固和提升官渡区官渡镇、勐罕镇橄榄坝、大理镇、草海镇(新华村)、沙溪镇、和顺镇、大研镇、束河镇、临安镇、建塘镇(独克宗古城)10个云南旅游名镇的基础上,按照“保护提升一批、开发建设一批、规划准备一批”的分类建设原则,推进黑井古镇等60个旅游小镇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省旅游小镇保护开发规划并加快实施,加大对旅游小镇开发建设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健全旅游小镇建设的激励机制,制定出台旅游小镇的开发建设、旅游服务和规范管理有关标准和办法,加快实施一批特色旅游吸引物和旅游服务设施的建设项目,完善旅游小镇的旅游功能。三是要建设200个旅游特色村。编制完成全省旅游特色村开发建设规划,制定有关开发建设、服务质量和管理标准。在巩固现有西山区龙潭村等50个首批旅游特色村的基础上,继续开发建设呈贡县斗南村等150个旅游特色村。整合农业、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扶贫、环境保护、文化、林业、财政、民政、信贷等有关部门资源和力量扶持乡村旅游发展,构建多元化的投入机制。确立一批乡村旅游产品开发项目,加快建设,形成有特色的旅游产品体系。实施一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设施、村容村貌及生态环境恢复的建设项目,不断完善乡村旅游特色村综合接待功能和服务体系。加强乡村旅游规范管理,加强对乡村旅游人才的培养,探索乡村旅游与社区和谐发展的新途径。四是要建设10个国家公园。借鉴国际旅游产品建设管理的先进理念,结合我省实际,有序加快迪庆普达措、丽江老君山、迪庆梅里雪山、西双版纳热带雨林、大理苍山、昭通大山包、怒江大峡谷、屏边大围山、普洱莱阳河、昆明轿子山10大国家公园建设。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好国家公园的规划,出台技术标准,加快地方立法,规范建设和管理,整合管理资源,积极探索国家公园的集中新型管理体制。探索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建立和完善国家公园的利益分配机制。重点实施一批国家公园基础设施、生态旅游产品、环境保护等建设项目,积极发展科考科普和探险等专项旅游产品,不断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努力把国家公园打造成全省生态旅游精品。五是要建设50个休闲度假类旅游重大项目。依托旅游重点城市、县(市、区),旅游小镇和国家公园建设,充分发挥云南独特的休闲度假资源优势,规划和建设一批以休闲运动、温泉度假、湖滨度假、森林休闲、度假酒店、特色民族体育竞技等不同类型的休闲度假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投资结构,积极探索不同类型的开发建设新模式,重点推进石林民族生态运动场、腾冲世纪金源旅游体育休闲中心、景洪江心大沙坝项目等全省50个休闲度假类旅游重大项目的建设。在建设休闲度假项目中,要把引进国际知名品牌,投资建设一批高档次的休闲度假酒店项目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实抓好,力争到2015年,引进国际知名品牌酒店管理集团或投资商来我省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50家,力争100家高档次的休闲度假酒店,并以此为突破口,加快全省度假产品的建设步伐,推进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同时,要结合各地实际,确立一批除休闲度假类型外的旅游产品开发建设的重大(重点)项目,研究出台全省推进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旅游重大建设项目推进机制,制定扶持优惠政策,着力破解旅游建设大项目在土地供给、项目审批等方面的政策性难点问题,对重大(重点)项目建设要实施动态管理制度,建立重大(重点)项目的进入和退出机制,稳步推进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到2015年,力争全省旅游重大(重点)旅游项目投资超过1500亿元,形成大项目带动大发展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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