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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2008-2015)》的实施意见

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
《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2008-2015)》的实施意见
(2009年7月13日)


  近年来,昆明市旅游业平稳健康发展,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8%以上,旅游总收入约占全省的三分之一,主要旅游经济指标在全国旅游城市中位居前列,旅游业已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日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2008-2015)》(云政办发〔2009〕119号),进一步加快昆明旅游业发展与改革步伐,争创昆明旅游发展新优势,将昆明建设成为世界知名的目的地型国际旅游胜地,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云南作为国家推进旅游产业综合改革试点省和昆明列为全省综合改革试点市的重大机遇,服务现代新昆明城市定位,以建设创新型旅游目的地为统领,实施政府主导、社会投资型旅游发展战略,围绕“居住在昆明、休闲在昆明、养生在昆明、体验在昆明”主题,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以拓宽融资渠道、引进社会资本为手段,以完善旅游业发展政策和支撑体系为保障,促进旅游与文化的更紧密结合,继续巩固旅游目的地地位,进一步完善服务全省的旅游集散地功能,全面提升昆明旅游国际化水平,推动旅游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现昆明旅游从单一观光型向观光、休闲、度假、康体、会展、商务复合型转变,全面提升旅游业的整体吸引力和综合竞争力,为实现昆明跨越式发展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

  至“十二五”末,接待海外旅游者140万人次,年均增长10%;旅游外汇收入4.4亿美元,年均增长12%;接待国内旅游者5300万人次,年均增长10.5%;国内旅游收入突破390亿元,年均增长11.5%;旅游总收入达420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11.5%。确保实现旅游总收入在西部地区“争一保二”的目标,人均旅游消费水平和旅游综合效益居全国主要旅游城市前列,把昆明建设成为中国西部地区旅游强市,成为我国最重要的创新型旅游目的地和西南地区最重要的旅游集散地,为建设面向东南亚、南亚的目的地型国际旅游胜地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与改革的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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