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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三峡库区后续规划环境保护专项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关于三峡库区后续规划环境保护专项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鄂环办[2009]32号)


宜昌市、恩施州、荆州市、咸宁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为了积极争取国家在三峡后续规划中对我省三峡库区及影响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大支持,根据省领导对三峡后续规划编制工作的相关指示,做好项目补充、完善、深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对三峡后续规划环保相关项目进行补充、完善深化的总体思路

  1.围绕解决库区及影响区“水华”问题,完善规划,提出项目和方案。如工业和生活氮、磷控制、磷矿区生态修复、现有化工企业搬迁和零排放、推行有机肥、可控施肥等。

  2.围绕全面整治农村环境,推行面源污染控制,完善和深化。如有机肥、有机农药补贴,禁磷补贴、在库区、影响区所有农村全面推行“四个两”工程和推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

  3.围绕城乡污水、垃圾处理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完善和深化。按照因地适宜和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的原则,提出各城镇和农村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对库区、影响区已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全面实施提档升级以及污泥、渗滤液处理。

  4.围绕库区的环境安全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完善和深化规划。研究提出库区应对环境突发事件、清漂及漂浮物处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等项目和措施,确保三峡库区、大坝和我省长江流域安全。

  5.围绕全面提升库区及影响区环境监控能力完善规划。如扩大水质监测范围、因子、提高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实现天地一体化立体全方位监测。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对重点污染源全部实现在线监控。

  二、主要项目分类

  (一)点源和区域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包括工业点源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入库排污口整治、污染水体治理与水华控制、流动源污染防治等内容。具体要求同前期中国环科院组织进行的《水环境保护专题规划》项目要求。

  (二)农业面源污染,主要包括化肥、农药、分散畜禽养殖项目等面源污染控制以及所有农村生活垃圾、粪便污染整治项目等,按照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全收集、全覆盖、全处理要求,围绕“四个两”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研究提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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