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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活动的通知

  数据来源:县级以上环保部门。

  评分标准:达到指标要求得6分,未达到得0分。

  12、空气环境质量(6分)

  指标解释:空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划或环境优美乡镇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是指镇(乡)辖区内大气环境质量达到所在县(市、区)环保规划、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规划的有关要求。

  数据来源:县级以上环保部门。

  评分标准:达到指标要求得6分,未达到得0分。

  13、声环境质量(6分)

  指标解释:声环境质量达到规划或环境优美乡镇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是指城镇建成区和中心村噪声污染控制在所在县(市、区)环保规划、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规划以及功能区要求的范围内。

  数据来源:县级以上环保部门。

  评分标准:达到指标要求得6分,未达到得0分。

  14、森林覆盖率(6分)

  指标解释:指镇(乡)辖区内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的百分比。森林,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经济林地和竹林地。国家特别规定了灌木林地、农田林网以及村旁、路旁、水旁、山旁、宅旁林木面积折算为森林面积的标准。

  数据来源:县级以上林业、统计部门。

  评分标准:按比例得分。

  15、水土流失治理度(5分)

  指标解释:指经治理合格的水土流失面积占镇(乡)辖区内水土流失面积的百分比。

  数据来源:县级以上水利部门。

  评分标准:按比例得分。

  16、农用化肥施用强度(5分)

  指标解释:指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数量(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和复合肥)与播种总面积之比。化肥施用量要求按折纯量计算。折纯量是指把氮肥、磷肥、钾肥分别按含氮、含五氧化二磷、含氧化钾的成份进行折算后的数量。复合肥按其所含主要成分折算。

  数据来源:县级以上农业、统计部门。

  评分标准:达到指标要求得5分,未达到得0分。

  17、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5分)

  指标解释:指当地主要粮食、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符合国家标准的样品数占抽样总数的百分比。农产品农药残留和评价执行《农产品安全质量》有关标准(GB 18406.1-2001,GB 18406.2-2001,GB18407.1-2001, GB18407.2-2001)以及农业部无公害食品系列标准(NY/T5001-2001~NY/T5073-2001)。

  数据来源: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卫生等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督管理部门。

  评分标准:达到指标值得5分,未达到得0分。

  18、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5分)

  指标解释:指镇(乡)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综合利用的畜禽粪便量与畜禽粪便产生总量的比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是指常年存栏量为200头以上的猪、50头以上的牛、3000羽以上的鸡(鸭、鹅)、500只以上的兔和100只以上的羊的畜禽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主要包括用作肥料、培养料、生产回收能源(包括沼气)等。

  数据来源:县级以上农业部门、环保部门。

  评分标准:达到指标值得5分,未达到得0分。

  1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5分)

  指标解释:指镇(乡)辖区内综合利用的农作物秸秆数量占农作物秸秆产生总量的百分比。秸秆综合利用主要包括粉碎还田、过腹还田、用作燃料、秸杆气化、建材加工、食用菌生产、编织等。镇(乡)辖区全部范围划定为秸秆禁烧区,并无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

  数据来源:县级以上农业部门、环保部门。

  评分标准:达到指标值得5分,未达到得0分。

  (三)考核验收计分方法

  总分为单项得分之和,满分为100分。单项计分参照上述说明,直接根据标准打分。省级环境优美乡镇要求在基本条件符合的基础上,得分在80分以上。

  附件二:
湖北省省级生态村创建标准(试行)

  一、基本条件

  1、村域布局合理、村容整洁,管理有序,景观协调,宅边路旁绿化,水清气洁;

  2、经济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

  3、近三年内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4、开展环境法规与环境知识的宣传,有村规民约和环保宣传设施,倡导生态文明;

  5、村民能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具有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积极参加环境保护工作。

  二、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值

参考分值

经济水平

1

村民人均年纯收入(元/人/年)

≥当地平均水平

5

环境卫生

2

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90

8

3

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

≥80

8

污染控制

4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 )

无害化处理率(%)(参考指标)

≥90

≥70

9

5

生活污水处理率(%)

≥70

9

6

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90

9

资源保护与利用

7

清洁能源(沼气)普及率(%)

≥70

9

8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70

5

9

规模化禽畜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90

6

可持续发展

10

绿化覆盖率(%)

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6

11

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比例(%)

≥40

6

12

农药化肥平均施用量

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6

13

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

逐年上升

6

公众参与

14

村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

≥9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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