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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支持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意见的通知

  14.营造城市圈先行先试措施的法制环境。积极协调省政府法制办和相关法院,争取省工商局支持城市圈建设的先行先试措施在具体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及其他行政执法争议中得到支持。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具体案件核审中,坚持法治原则性和政策灵活性相结合,做好合法性审查,鼓励先行先试。
  三、推进武汉城市圈商标战略实施
  15.按照“推荐一批、扶持一批、培育一批”的思路,制定争创驰名商标、申请地理标志注册的发展规划,切实加大武汉城市圈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力度。抓紧建立“湖北商标网”,及时发布驰名、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及有关商标管理、商标交易工作信息,提升武汉城市圈及全省商标使用效益。加快全省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申报,推进城市圈9市及全省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的大力发展,促进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优势转化为生产力。
  四、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监管平台建设
  16.在城市圈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试点。逐步建立网上巡查、网上预警等相关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网络商品经营者、网络服务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和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五、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17.开发和应用食品等重要商品信息化监管系统。2009年底前,省工商局完成应用软件的研发调研工作,2010年建立和实施食品等重要商品信息化监管系统。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建立食品经营者进销货信息采集平台、工商所日常监管信息平台、全省工商系统监测信息归集平台和应急处置指挥调度平台等四个平台,通过食品等重要商品质量信息、安全监管信息、经营主体信息、消费警示等各类信息的快速传递,达到即时掌握食品等重要商品质量信息、即时采取相应行动的目的,提升日常监管工作效能。
  18.建立多层次的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在总结分析近两年基层快速检测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09年底前制定市州工商局快速检测车、基层工商所多功能快速检测设备标准、购置及配发方案。以工商所对裸装食品快速检测为基础,以市州县工商局对问题食品快速送检、省工商局对食品市场及时进行评价检测为主导,以食品市场经营者自检为补充,两年内建立起多层检测体系,建立全省工商系统检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快处理的目标。
  19.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快速处理工作机制。2009年底前,建立省工商局12315数据分析中心,建立省、市、县工商局和基层分局(工商所)四级联通的12315网络,实现全省工商系统12315数据的统一共享。按照政府领导、工商主导、相关部门参与的思路,探索在全省建立跨部门维权协作工作机制,在工商系统建立跨地区维权快速处理工作机制、在经营服务企业推行消费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社会监督工作机制,实现消费纠纷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快速反馈、快速评价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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