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组织体系。
2.1.1决策机构。焦作市防治手足口病领导小组是全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决策指挥机构。根据疫情预测和变化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全市防治手足口病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2.1.2日常管理机构。防治手足口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本地日常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
2.1.3应急指挥体系。发生疫情时,按照疫情等级,启动相应的指挥体系。指挥部负责辖区内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协调指挥。
2.2市防治手足口病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职责。
2.2.1综合组。由市政府办、市卫生局等派员组成。负责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承办各种会议;草拟文件、领导讲话,负责秘书、文书和机要工作;接受和分发各界捐赠。
2.2.2防疫信息组。由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局派员组成。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我市疫情动态,按时报告疫情;向现场派遣防治专业技术队伍,对防治工作实施督导;组织协调流行病学专家研究制订预防控制方案;掌握各地预防控制工作情况,编写、报送工作信息等相关资料;组织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及学校的卫生监督。
2.2.3医疗组。由市卫生局派员组成。负责确定后备医院,并督促落实各项准备措施;制定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转运、救治预案并督促落实;协调做好临床专家会诊、治疗和护理等工作;检查督促医院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的防护;管理和调派市应急卫生救治队。
2.2.4专家组。分别组建临床技术专家小组、流行病学专家小组、病原学检测技术专家小组、卫生监督执法小组。指导各地病例的诊断;提出医疗救治方案,指导全市医疗救治工作;分析疫情动态,提出疫情分级预警和启动、终止预案的建议;参与或指导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现场处置;提出采样检测技术方案,指导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验;研究制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方案,并指导各地实施;承担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2.2.5宣传教育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派员组成。指导新闻宣传媒体实施健康教育,编发各类宣传材料,向公众普及防病知识。
2.2.6学校组。由市教育局派员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和托幼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必要时提出停课建议。
2.2.7物资保障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卫生局、财政局、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医药公司及通讯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拟定全市防治工作的经费预决算和资金调拨计划;落实全市防治手足口病所需物资储备计划;组织市场防治手足口病物资的质量和物价检查,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全市防治手足口病工作通信畅通。
2.2.8社会治安组。由市公安局派员组成。负责做好维护社会治安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协调、指挥公安机关做好手足口病流行区域治安管理;协助对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的流行病学调查、隔离和市内外疫情协查工作。
2.3各县(市)区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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