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集中治理非法制贩爆炸物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焦政办〔2009〕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涉爆物品安全监管,确保全国“两会”期间不发生来自我市的干扰,并为全市即将召开的“两会”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集中治理非法制贩爆炸物品专项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做好落实工作。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全市集中治理非法制贩爆炸物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涉爆物品安全监管,确保全国“两会”期间不发生来自我市的干扰,并为全市即将召开的“两会”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市政府决定全市开展为期10天的集中治理非法制贩爆炸物品专项行动。
一、行动时间
2009年3月12日至3月21日。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在全市范围强力组织开展严密清查、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爆炸物品专项行动,实现“三个100%”的目标:对乡村、居委会的宣传发动覆盖率达到100%;对闲置房屋、涉爆涉枪场所单位的排查率达到100%;对所有涉爆人员,特别是曾受过打击处理的涉爆从业人员的排查率达到100%,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市涉爆物品“不发案、不炸响、不流入北京”,确保全市“两会”安全顺利召开。
(二)具体目标:
1.坚持严查、严打原则,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坚决做到逐门、逐户、逐场(点)开展清理清查,严格做到宣传、教育、清查、收缴、执法同步进行,坚决杜绝查而不细、打而不严现象,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涉爆安全隐患。
2.坚持治标、治本原则,确保专项行动成效。通过采取地毯式清查方式,全力收缴流失在社会上的非法爆炸物品,彻底关停非法矿点,彻底打掉非法涉爆制贩窝点,严厉查处各类涉爆违法犯罪行为,严肃处理涉爆违法犯罪人员,及时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完善安全监管机制,最大限度地遏制、防范、打击各类涉爆案(事)件。
3.坚持重奖、重罚原则,营造浓厚的专项行动氛围。充分动员、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切实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履行职责,深入细致扎实工作;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收缴社会上非法藏匿、流散、制贩的爆炸物品。
三、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