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实施意见

  五、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
  (一)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攻坚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要把职业教育攻坚任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职业教育攻坚实施方案,采取得力措施,按期完成攻坚任务。政府主要领导是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职业学校要强化市场意识,突出办学特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三)建立考核机制
  市、县两级政府要签订攻坚目标责任书,将攻坚任务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对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考核的主要内容。市政府每年对各县(市)区政府攻坚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检查。攻坚计划结束后,市政府将对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对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
  (四)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突出事迹,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营造职业教育攻坚的良好氛围。

  附件:焦作市职业教育攻坚职责分工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焦作市职业教育攻坚职责分工

  一、各级政府责任
  1.市政府责任:负责本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职业教育攻坚经费,明确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攻坚工作责任,完成职业教育攻坚任务。督导、检查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的攻坚工作。整合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合理调整学校布局,重点建设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形成中等职业学校为骨干、辐射到乡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
  2.县(市)区政府责任:负责本地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制定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职业教育攻坚经费,完成职业教育攻坚任务。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确保初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县(市)政府要集中人力、财力、物力,重点办好1所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的职教中心或中等职业学校;指导乡(镇)办好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实用技术和扶贫开发等各类职业培训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