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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实施意见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实施意见
(焦政〔2009〕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省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更好地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奋力走在中原崛起前列对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需要,现就2009-2012年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中等职业教育攻坚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使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效益显著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得到增强。但从整体上看,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市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存在着发展不平衡、投入不足、办学规模小等问题,不能很好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是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是提升焦作综合竞争力,走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选择;是为实现奋力走在中原崛起前列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紧迫任务。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建设,抓经济建设必须抓职业教育的观念,把职业教育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抓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为我市实现新起点上的新跨越培养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二、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攻坚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服务社会能力,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向规模化发展,进一步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劳动就业紧密结合,努力形成与我市经济产业结构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中职高职相互衔接、职前职后相互沟通的具有焦作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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