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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气象局的通报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气象局的通报
(焦政文〔2009〕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努力拓展气象服务领域,不断增强气象服务能力,使我市抵御和防范气象灾害的能力显著增强。在今年气象情况十分异常,干旱、高温、大风、雷电等极端气候现象频发的情况下,通过气象专报、手机短信、12121声讯台、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了各类气象信息和预警预报,为我市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6月27日,我市部分地区出现的短时雷雨大风和强降水天气,市气象部门及时向防汛部门和社会各界发布了黄色预警信号,为及时防范处置突发灾害事故、开展应急救援提供了宝贵的时间,为尽快恢复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功能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鼓励先进,市政府特此对市气象局进行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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