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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中共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十六条 民主生活会后,要做好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要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登记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登记表》、会议记录复印件、会前征求意见汇总材料、整改方案及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等报省委组织部,并抄报省纪委、省直工委。
  第十七条 民主生活会后,要做好会议材料的立卷归档。主要包括:会议方案、会议通知、会前征求意见汇总材料、会议发言原始记录、整改方案、民主生活会综合情况报告、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等。

四、加强组织领导

  第十八条 委党组书记是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召集人。遇特殊情况,委党组书记也可委托委党组副书记或其他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
  会议召集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群众反映出的问题,同委党组成员交心谈心,对委党组及其成员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到心中有数。
  (三)以身作则,带头学习,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带头并正确引导委党组成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代表委党组进行对照检查,对民主生活会情况作出评价和总结。
  (五)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第十九条 民主生活会由委直属机关党委具体承办,委人教处、监察室按各自职责参与配合。

五、加强委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

  第二十条 各派出机构、直管行业协会及其代管单位、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对民主生活会实行分级管理和指导。各派出机构、直管行业协会及其代管单位、各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委直属机关党委管理,委人教处、监察室配合。
  第二十二条 委直属机关党委及人教处、监察室要加强对各派出单位、直管行业协会、直属单位民主生活会的指导。要提前介入,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开好民主生活会提出具体要求。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大的领导班子,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尤其要加强具体指导。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方案落实到位。
  第二十三条 委党组成员每年参加1个以上委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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