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意见
(晋政发〔2009〕3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省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按照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协调推进思路,根据我省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现就做大做强我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是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三个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是发展现代农业、壮大农业实力、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农业持续增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的主要抓手,是调整经济结构、培育新型支柱产业、实现转型发展的重要内容,对于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影响、实现山西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化,我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企业数量大幅增加,加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效益持续提升,品牌化建设、经营管理理念和利益联结机制也得到发展和完善,农产品加工业已成为全省经济发展中增长较快、特色优势突出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重要产业之一。同时,随着整个国内经济结构调整,沿海企业转移西进,省内煤焦铁等资源型企业积极转产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为我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然而,与发达国家和全国先进省份相比,我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还存在着产业基础相对薄弱、发展规模较小、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较低等问题,对农业现代化和特色城镇化的带动能力还不强。因此,充分利用我省农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尽快实现我省转型发展,任务艰巨而紧迫。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发展”的要求为指导,以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抓住沿海企业转移西进和资源型企业转型发展的有利契机,启动实施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13”工程,加大对产业链条长、辐射带动面广、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推进企业品牌打造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