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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吴邦国委员长重要批示精神有关工作分工安排的通知


  3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将《大东湖生态水网总体方案》中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列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专项。(省发改委牵头负责)

  4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将九峰渠、青山港、东沙湖渠等项目纳入国家2010年投资计划,并对武汉市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及信息化建设给予支持。(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牵头负责)

  5积极争取环保部将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列入长江中下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及环保专项规划,并在东湖地区开展全面禁磷试点。(省环保厅牵头负责)

  6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工作安排,积极争取将武汉市纳入国家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的试点城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

  7积极争取科技部将大东湖生态水网监测评估研究平台纳入“十二五”国家水专项,依托中科院水生所,开展城市水系污染控制与水环境综合治理技术专项研究。(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牵头负责)

  8积极争取财政部按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政策,批准发行大东湖水环境治理专项债券。(省财政厅牵头负责)

  9大力推进大东湖生态水网436平方公里区域“两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力争今年年底前完成规划初稿。(省发改委牵头,武汉市和鄂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102010年上半年完成武汉城市圈“碧水工程”规划编制任务。(省环保厅牵头负责,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等部门配合)

  (六)加快武汉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工作。(此项工作由省发改委牵头)

  国家发改委已批复认定武汉为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下一步,要尽快启动武汉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扎实做好列入基地总体发展规划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编制资金申请报告,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省发改委牵头,武汉市人民政府配合)

  (七)加快武汉东湖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此项工作由省科技厅牵头)

  1立足国家高度,放眼国际视野,科学编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规划。积极向科技部动态汇报衔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争取科技部支持。研究推进股权激励试点、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支持创新型产业组织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制定支持创新创业的相关政策。(省科技厅牵头,省发改委、武汉市人民政府配合)

  2努力争取成立支持武汉东湖高新区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形成国家层面共同支持湖北创建的工作机制。(省科技厅牵头,省发改委、武汉市人民政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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