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吴邦国委员长重要批示精神有关工作分工安排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9〕90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关于贯彻落实吴邦国委员长重要批示精神有关工作的分工安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吴邦国委员长2009年3月31日至4月3日在我省视察期间,就进一步做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且针对我省反映的建设武汉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水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等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4月8日专门在我省的报告上作出了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吴邦国委员长的重要批示精神,全国人大有关专委会、国家有关部委组织到我省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3个总体报告、4个分项报告,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性政策和措施。吴邦国委员长、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先后在专题调研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领导同志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为进一步推动武汉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我省水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提供了重大的历史性机遇,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以优良的工作实绩报答中央领导同志的关怀和期望。
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的具体情况,请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于贯彻落实吴邦国委员长重要批示精神有关工作的分工安排
一、总体目标
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主要规划的编制任务,相关重点工作的推进取得明显进展。2010年6月底前,各项工作基本衔接、落实到位。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湖北省新增粮食产能建设。(此项工作由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牵头)
1按照《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2009-2020年)》要求,科学分配列入规划的33个县(市、区)的粮食产能及投资分配额度,抓紧编制《湖北省新增33亿斤粮食产能建设实施规划》,分类提出支撑项目库,今年年底前报省政府审定后,上报国家发改委、农业部。以实施规划为基础,加强前期论证,充分挖掘全省粮食增产潜力,今年年底前完成《湖北省新增100亿斤粮食产能建设规划》编制和报批,同时加强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省发改委牵头,省农业厅为主,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省粮食局、省气象局等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