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信息服务系统全省推广期间收费有关问题的函
(皖价服函〔2009〕174号)
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建议在推广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服务系统工作中继续执行试点期间收费标准的函》(皖公交管〔2009〕333号)悉。
鉴于安徽绿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了对安徽省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升级改造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按经营性收费核定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信息服务系统收费的批复,经研究,在全省推广期间,安徽绿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费暂参照我局《关于机动车驾驶员违章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皖价服〔2005〕82号)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一次性收取服务费90元(含卡工本费),对出租车驾驶员减半收取,除此之外不得加收任何费用;对遗失或损坏需补卡或换卡的,收取工本费30元;对已领取原安徽麦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行的老卡,安徽绿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予免费换领新卡,并提供与新卡用户相同的服务。
全省推广期间,请你厅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持有老卡的驾驶员到安徽绿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时换领或补办新卡。
请安徽绿谷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并根据驾驶员的需求不断完善相关服务,取得广大驾驶员的理解和支持,以推动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