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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庆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庆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渝府〔2009〕162号)


市人力社保局:

  你局《关于建立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渝人社文〔2009〕10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的重庆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重庆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重庆市发展家庭服务业
促进就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推动家庭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扩大社会就业,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建立重庆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负责协调处理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推动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制定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中长期规划和重大产业政策;从行业发展改革、服务网络建设、财税政策、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社会保险政策、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推动制定鼓励和支持家庭服务业加快发展,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服务规范,制定行业标准,加强行业管理与监督;确定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区县(自治县)、市级有关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汇报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区县(自治县)、市级有关部门。

  二、组织机构

  联席会议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商委、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人力社保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召集人:
  侯小川  市人力社保局局长

  成 员:
  吴 刚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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