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州(地、市)建设局,西宁市房产局、城管执法局、园林局、水务局,厅属各单位:
现将《2009年全省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
2009年全省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村镇规划、村庄整治和建筑节能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扎实开展我省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建设行业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进程,为促进城乡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用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方式方法,来研究、谋划、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观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
(二)突出
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继续把
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大力宣传
宪法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基本法律知识,在全系统中牢固树立
宪法意识,维护
宪法权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系统各个单位要围绕
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针对不同对象举办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精心策划和组织好“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