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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发展目标。按照我市统筹城乡发展和农民需求实际,把保障农村邮政普遍服务和建设农村邮政物流配送体系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打造管理集约化、网络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农村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指导,健全完善经营机制,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运转高效、种类丰富、用邮安全、服务便利的农村邮政服务体系,普惠于民。

  三、加大支持力度,为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提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委、市农委、市商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安监局、市金融办等部门要根据《通知》精神,制定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相关配套措施,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上下联动,支持农村邮政物流发展。要做好对区县(自治县)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工作的对口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我市促进农村物流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是发展农村邮政物流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协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制订实施方案、计划,落实具体政策措施,扎实推进本地区农村邮政物流健康、快速发展。

  (二)确立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模式。一是依托区县(自治县)邮政部门,建设区县(自治县)、乡镇邮政农资配送中心,通过连锁加盟方式铺设村级邮政“三农”服务点,健全农村邮政物流体系。二是利用邮政资源、网络、品牌优势,整合社会有效资源,在农户与厂家之间建立产品直通渠道,开通具有邮政特色的农资产品分销通道,减少工业品下乡和农副产品进城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三是按照“统一产品、统一标识、统一配货渠道、统一产品价格、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经营”的方式运作,逐步形成“连锁经营+配送服务+科技服务”的经营模式、“农民收益+企业增效+邮政发展”的共赢模式、“政府+邮政”的监管模式。

  (三)着力推进农村邮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我市农村邮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重点是区县(自治县)及乡镇农村。结合邮政发展特点和农村发展需求,完善农村邮政物流布局。全市拟建33个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区县(自治县)级邮政配送中心,897个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乡镇配送中心;缩小城乡用邮差距,争取2012年前完成全市邮政局(所)空白乡镇的邮政局(所)补建工作,村邮站覆盖率达到90%以上,提升农村邮政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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