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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的通知

  三、切实强化对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的监督考核
  市政府办公室每年对本级和各地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和政府信息报送工作组织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并将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考核内容。各地要制定有关加强当地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和政府信息报送工作的文件,并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将其纳入当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考核内容,确保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工作落实到位,畅通政府公开信息报送和接收渠道。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政府信息接收、管理和利用制度,切实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提供利用工作,努力为社会各界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

  附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现行文件)报送明细表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现行文件)报送明细表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单位经办人: 报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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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日期:

  年  月  日

接收单位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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