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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广州市营商环境和做事规则国际化的意见

  (十七)加强贸易促进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组织建设。大力培育广州社会中介组织。深化行业协会改革,积极发挥我市大型协会、商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假货的稽查与防范、知识产权保护等,扩大行业协会承接政府管理职能的范围。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加强穗港澳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商会、贸易促进组织的互动发展。加强与港澳及国外经贸中介机构的联系与沟通,探索设立穗港澳中介组织联盟,允许三地有实力的企业、协会、商会以国际通行的行业规范、办事准则推进各类专业性行业组织及机构建设。大力鼓励、支持港澳中介服务机构到穗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拓展业务,与广州地区高校、行业协会等开展合作教学、培训、资格认证等,不断提高广州中介服务的专业水平及国际化程度。(负责落实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局、经贸委、教育局、工商局、知识产权局、港澳办、整规办、金融办,市府研究室,市仲裁委、贸促会、工商联参与)

  (十八)加快建立支持中介机构发展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借鉴香港先进经验,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探索建立“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评价指标体系,实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的监察评估,实现政府购买服务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探索选择教育培训、大型会议会务等项目进行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向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购买服务。(负责落实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监察局、法制办、教育局、民政局、人事局参与)

  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着力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

  (十九)推进人才联合培育。积极推进与港澳地区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办学,拓展人才培养途径。以产业教育为重点,每年组织若干批重点产业的人才赴港澳台地区和发达国家的先进城市学习,大力推进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定期到港澳学习,培养掌握国际最新资讯、先进政府运作流程和服务理念的新型人才。积极为港澳及国际先进地区人才到穗交流创造条件,引进国际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在穗设立教学点、培训处,开展联合办学、业务培训。立足于人才培养的国际化、全球化,加强与香港职业训练局的合作,加大软件(动漫)、设计人员、金融后台支持、呼叫中心从业人员等紧缺性实用产业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借鉴港澳人才、公务员培训与认证体系,加强与香港考试局或相关部门的合作,积极推进人才培训的国际化和国际认证的本地化,引入外语教师国际资格认证体系。(负责落实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外经贸局、科技局、财政局、人事局、港澳办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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