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加强社会管理领域信用制度创新。加强企业基础信息、行政奖惩信息等信用资料的依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在公共管理和服务中倡导、引导使用信用产品。加强社会公共管理,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将交通安全、银行信贷、税务缴纳、经营活动、大学生考试、劳动就业、企业工资拖欠、企业清洁生产等违法、违规和违约的非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系统。探索试行将工商、质监等管理领域中违背承诺及严重违法的企业相关信息纳入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建立社会信用失信惩罚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指导推动行业协会加强信用信息的采集、共享和使用,加强行业信用制度建设和管理,形成政府、市场、社会联动的信用奖惩机制。(负责落实单位:市信息办牵头,市民政局、国资委、劳动保障局、工商局、公安局、经贸委、教育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整规办、金融办、法制办、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参与)
(十五)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广泛开展有关诚信的自律、教育、培训、宣传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多层次、广覆盖的信用教育培训。支持和鼓励企业、行业和相关政府部门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诚信承诺活动,制定诚信公约,开展诚信服务。加强信用制度建设的基础性和前瞻性研究,建立信用专家顾问机制,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提供理论支持。(负责落实单位:市整规办牵头,市文明办、工商局、金融办、法制办、信息办、社科院,市府研究室,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参与)
六、以提升社会专业化服务水平为目标,培育发展中介服务组织和行业协会
(十六)进一步推动穗港澳专业服务领域合作。积极推动落实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先行先试政策措施,大力推进与港澳开展高端服务业合作。结合贯彻落实CEPA系列协议,依托保税物流体系,以服务外包、金融服务、产品展示、咨询等领域为突破口,推动建立穗港服务业合作试验区。引进港澳及国外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各类专业中介服务,积极争取为港澳专业人士在内地以独资经营模式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政策支持,逐步提高广州专业服务的专业水平及公信力。积极争取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及有关机构组织的支持,建立穗港、穗澳专业服务咨询机制,继续改善和加强与港澳专业服务界别的合作平台建设。(负责落实单位:市外经贸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人事局、港澳办、金融办、贸促会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