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工作的通知
(汴政[2009]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工作,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根据《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工作的通知》(豫政〔2009〕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扩大内需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机制,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一)切实把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努力确保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把稳定就业、扩大就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调动企业、劳动者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促进就业再就业。在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安排主要产业布局和重大项目时,优先考虑对扩大就业的影响。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结合,将帮扶困难企业与稳定就业岗位相结合,着重做好企业职工稳定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民工流动就业和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就业工作。
(二)实施项目带动就业战略,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大力实施“8511”投资促进计划,新开工重大项目时,把增加就业岗位和配置人力资源作为安排项目的重要参考因素,发挥投资和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建立重点项目用工信息发布制度,建筑、交通、水利等用工量大的行业,由主管部门牵头,分类举办重点企业用工衔接活动,搞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工对接工作。
(三)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就业容量。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和自主创新体系,大力发展产业集聚区,为企业发展、人口集聚、吸纳就业创造良好条件。在制定发展战略和产生政策时,既要注重发展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业,又要积极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产业结构体系。落实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切实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主体作用。消除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体制障碍,放宽服务业准入,完善扶持政策,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高成长性服务业,积极发展农村服务业,使服务业在扩大就业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