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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的紧急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的紧急通知
(吉建管〔2009〕16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建国六十周年大庆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防控甲型流感H1N1 疫情传播,确保国庆长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就做好国庆节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和施工队伍管理,要认真制订和落实各项安全防护和事故应对措施,坚决防止赶工期、抢进度、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忽视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大对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掌握施工作业安全条件,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火灾和坍塌等事故的发生。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要严格落实“三同时”责任,对安全生产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的工程一律不得开工,竣工后也不准投入使用。

  二、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应当贯彻文明施工要求,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并保证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各地要加大力量重点治理道路撒漏污染、夜间擅自施工、工地扬尘等影响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的不文明施工行为。

  三、施工现场封闭管理,项目管理班子不得随意变更,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通过或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人员需持建设行政执法证。

  四、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各施工企业要加强用工管理,不得随意克扣或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遇到民工因工资拖欠而上访的事件要积极妥善处理,控制事态发展,避免矛盾激化,杜绝到国家和省里上访。

  五、严格防控甲型H1N1 流感的传播。加强职工生活区卫生管理,保证生活环境和职工餐饮符合卫生要求。制定防控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的宣传和防护工作,有发热症状者应及时就医,发现疫情应及时隔离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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