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机构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吉建质〔2009〕15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地基基础检测机构行为,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吉建质[2009]2号)文件精神,按照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对地基基础检测单位质量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吉建质函[2009]09号)要求和工作安排,省建设厅组成五个检查组,于9月份对全省35家取得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了监督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检测机构资质;技术条件(包括检测机构检测能力、检测程序等);执行检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情况;检测机构的检测活动(包括人员资格、仪器设备状态、检测数据、检测报告等)。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地基基础检测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规范,总体情况较好。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
在这次检查中,全省没有发现检测机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及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检测环境和配置的检测仪器设备基本满足开展检测工作的需要,出具的检测报告较客观的反映了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施工质量,大多数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较完善,建立了检测台帐和不合格台帐,人员及设备档案完整,检测报告规范、检测原始数据翔实,报告发放记录及签字手续齐全。
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地基基础检测单位都能加强对地基基础检测档案管理。地基基础检测档案管理严格,归档及时,存放规范,数据资料真实,完整可溯源。他们是:吉林方泰工程基础检测中心、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吉林省地球物理勘察公司、吉林省泰合建设监理基桩检测研究中心、四平市建设监理基桩检测研究有限公司、吉林隆基树华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以上检测机构提出通报表扬,记入诚信优良档案。
二、存在问题
检查中发现,部分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亟待提高,个别地区地基基础检测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6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