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养羊小区年存栏基础母羊500只以上。小区总占地面积、生产建筑面积及辅助建筑面积分别为9000㎡、1000㎡和500㎡以上,运动场3000㎡以上。
(7)养鸭小区年存栏10000只以上。小区总占地面积、生产建筑面积及辅助建筑面积分别为6000㎡、1600㎡和200㎡以上,运动场1600㎡以上。
(8)养鹅小区年存栏5000只以上。小区总占地面积、生产建筑面积及辅助建筑面积分别为6000㎡、1600㎡和200㎡以上,运动场1600㎡以上。
(二)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标准
1.必须具备本条第(一)款第1项规定的建设标准。
2.取得市级以上畜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3.饲养的畜禽品种符合大连市畜禽良种繁育体系规划,种畜禽质量必须符合本品种国家标准,暂无国家标准的参照行业标准,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参照地方标准。国外引进的品种参照供方提供的标准。
4.从事种畜禽育种繁殖、疫病防治和饲养管理的技术人员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5.种畜禽生产群体规模(指单品种数量):
(1)肉牛:一级基础母牛达200头以上;
(2)奶牛:一级基础母牛达800头以上;
(3)种猪(单品种):一级基础母猪达600头以上;
(配套系):一级基础母猪达1000头以上;
(4)肉羊(兼用羊):一级基础母羊达300只以上;
(5)奶山羊:一级基础母羊达300只以上;
(6)绒山羊:一级基础母羊达500只以上;
(7)种禽场(祖代):母系数量达5000只以上;
(父母代):母系数量达30000只以上。
(三)原有规模化畜禽饲养小区和良种繁育基地饲养环境改造项目建设标准
1.饲养小区内生活区、生产区、废气物无害化处理区分开,场内净道和污道严格分离,人员、畜禽和物资运转采取单一流向。
2.采取生态饲养技术和“三改两分再利用”粪污处理技术模式。
3.改造后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以上现代畜牧小区的畜禽污染防治必须达到《大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大政发[2007]12号)规定的要求,否则一律不予支持。
第六条 同一单位的同一项目,如当年已获得财政支农、农业综合开发、基本建设、科技支农等形式的扶持,对达到或超过本办法规定补助标准的不再补助,对未达到本办法补助标准的可以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