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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拟订兽医、兽药行业发展和动物疫病防控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管理等工作;负责审核发放非强制免疫和进口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残留监控工作;承办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云南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草山饲料处(云南省饲料工作办公室)

  拟订草原、草山保护建设和饲料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饲料和草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牧草种子经营和生产许可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审核发放及草原征用或者使用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饲料资源和草原资源的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草原保护建设和饲料业的重大技术推广项目;指导草原病虫鼠害防治和防火工作;指导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和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十一)乡镇企业处(农产品加工处)

  拟订乡镇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引导乡镇企业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指导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乡镇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研究制定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有关配套措施;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在县城和重点乡镇集约发展;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龙头企业发展;负责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信息统计等工作。

  (十二)渔业处(云南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云南省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拟订渔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渔业资源、珍稀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健康养殖和渔船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水产品质量和水产苗种、渔用饲料、药物及渔机渔具等渔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协调处理渔事纠纷;代表云南省人民政府行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承担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拟订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农产品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的工作;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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