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200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200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九月十日
中卫市200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厅农牧厅等部门2009年宁夏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13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做好农业保险工作,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中卫市200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受灾农民合法利益为目的,以保费补贴政策为引导,以农民自愿为前提,以提高农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探索运用保险机制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农业保险制度,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和社会影响,逐步建立规范有序、覆盖面广的农业保险长效机制,为促进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我市的农业保险工作实行“政策支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户自愿、保费共担、积极稳妥、协同推进”的原则。即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参与、通过宣传发动等措施,引导和推动农户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农业保险,并对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和基地按照区、市、县(区)各级政府分别按比例给予资金补贴。同时,在实施农业保险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确保农业保险的规范化运作。
三、试点内容
(一)试点险种:按照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本着“先起步、后推广”的原则,今年先期开展压砂西甜瓜、设施农业、苹果、能繁母猪、奶牛五个险种的保险试点工作。待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再推广到其它险种。农民对试点险种,可自愿选择一项或多项进行承保,不得强制参保。
(二)试点范围和规模
1、设施农业:计划实施日光温室保险试点面积30825 亩。其中文昌镇25亩,柔远镇10000亩,镇罗镇18000亩,东园镇2700亩,永康镇100亩。
2、压砂西甜瓜:计划实施试点面积10.2144万亩,其中文昌镇0.1万亩,香山乡2.68万亩,永康镇2.2344万亩,常乐镇1万亩,宣和镇3.2万亩,兴仁镇0.8万亩,蒿川乡0.2万亩。
3、苹果:计划实施试点面积5200亩,其中永康镇3300亩,常乐镇200亩,宣和镇1500亩,迎水镇200亩。
4、能繁母猪:计划试点规模18761头,其中文昌镇196头,滨河镇197头,迎水桥镇1089头,柔远镇850头,永康镇1332头,常乐镇502头,兴仁镇1345头,东园镇3310头,镇罗镇3340头,宣和镇6543头,香山乡51头,蒿川6头。
5、奶牛(包括成年奶牛和后备奶牛):计划试点规模成年奶牛930头,后备奶牛490头。其中:滨河镇成年奶牛130头,后备奶牛65头;东园镇成年奶牛380头,后备奶牛200头;柔远镇成年奶牛220头,后备奶牛140头;宣和镇成年奶牛200头,后备奶牛85头。
(三)保险范围和期限
设施农业、压砂西甜瓜、苹果保险范围为生长正常和管理规范的农业产品,保险期为从种植起到产品成熟收获止。
能繁母猪、奶牛保险期为一年。
(四)保险责任
补贴保险的保险责任设定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重大病害所导致的投保农作物灾害损失和动物直接死亡。
1、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决定的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旱灾、连续降雨、花期沙尘暴等。
2、意外事故:包括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坠落等。
3、重大病害:
(1)能繁母猪:猪丹毒、猪肺炎、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害、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等。
(2)奶牛: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牛焦虫病、炭疽、伪狂犬病、副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出血性败血病、日本吸血虫病。
(五)参保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农产品加工的农户、种植大户、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规模农场、农业企业、农业园区等,均可根据试点险种自愿选择投保。有关县(区)可组织以镇(乡)或村为单位统一投保,也可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农业园区、农机服务组织等发挥带头作用,组织和带动农民统一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