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宽严相济,分类整治。各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整顿规范与加快发展的关系,立足于服务,着眼于发展,致力于和谐。在查处取缔无照无证经营行为中,遵循查处与引导、处罚与教育、取缔与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准确适用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小规模经营户,在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时应给予政策性扶持;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所经营的无重大危害行业以及经营条件、范围、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以教育为主,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
(四)标本兼治,注重实效。各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社会危害严重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公众意识,营造有利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社会氛围。
附件 1、中卫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
2、中卫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监管信息互通制度
附件一:
中卫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监管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坚决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为整合执法资源,加大执法合力,加强对各相关单位对其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的
通过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综合利用监管执法资源,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使我市无证无照经营状况得到根本改善。
二、成员组成单位
中卫市建立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工商局、监察局、经委、旅游和商务局、公安局、消防支队、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文体局(新闻出版局)、卫生局、人劳局、交通局、农牧林业局、质监局、环保局、食品药监局、安监局、广电局、烟草专卖局等单位组成。
三、联席会议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