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
依法对从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安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开办视屏点播业务等须经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广播电影电视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四)交通行政管理部门
依法对道路运输业、水路运输业、出租汽车业及相关辅助业等须经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五)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
依法对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等须经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六)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
依法对须经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烟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七)农业行政管理部门
依法对从事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兽药、种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物检疫诊疗等须经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以及动物检疫诊疗、销售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生产经营的行为。
(十八)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依法对须经本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本部门许可或许可已被依法吊销、撤销或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和的行为。
供水、供电、电信等单位应当加强行业自律与管理,不得在明知或应知是无证无照经营的情况下为经营者供水、供电和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便利条件。
四、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机制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重要意义,逐级建立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领导,认真协调查处取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支持职能部门依法开展工作,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克服麻痹松懈思想,采取有力措施,有效落实好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努力消除本行政区域内无证无照违法行为,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强化配合,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开展查处取缔无证照工作时,要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