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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农村住房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普查方法
  本次普查采取全面入户调查和现场鉴定的方法进行。普查小组深入各行政村和农户,逐户上门核查鉴定,逐项填写《宁夏农村住房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入户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每个普查小组4-5人,其中建筑结构专业技术人员1-2人、地震安全评价技术人员1人、统计员1名、村民引导员1名。普查后各县、沙坡头区各镇(乡)将《调查表》进行统一收集,以镇(乡)汇总后报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使用《宁夏农村住房抗震性能普查信息管理系统》,对普查基础资料进行计算机录入汇总,按照《宁夏农村住房抗震性能普查鉴定资料汇总表》的内容由计算机软件进行汇总。
  五、普查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9月10日-9月20日)
  1、制定《农村住房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工作方案》,召开普查工作协调会,分解工作任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2、搞好普查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和广大村民宣传普查的目的、意义、要求,积极配合房屋普查工作。
  3、建立组织机构。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普查工作专业队伍和普查工作小组,明确普查工作职责。
  4、组织技术培训。分级举办普查人员培训班,使普查人员学习掌握普查要求、《调查表》的填写方法和技术要求,基础资料的录入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21日-10月31日)
  1、严格按照入户调查、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以户为普查对象进行调查,以村为基层单位进行逐级汇总,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保证信息全面、数据真实、鉴定准确。
  2、对房屋现状进行全面调查,准确记载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建造年代和房屋使用情况等主要数据。
  3、由专业鉴定人员根据房屋的结构型式和所处场地、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安全性影响因素,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对房屋的结构安全性能做出综合定性评价。
  4、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镇(乡)的普查情况进行检查,对普查鉴定数据质量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汇总录入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
  由普查工作联络员和计算机数据录入操作专职人员,按照一户一档(档案)、一村一帐(台帐)、一县(区)一库(数据库)的原则,将普查登记表进行统一归档,分类整理,并以镇(乡)为单位逐级进行计算机录入,建立县(区)、市、自治区三级农村住房数据库。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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