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我厅社团管理工作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有关社团:
近期,我厅对由省农业厅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团机构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截止2009年9月,由我厅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学会、协会、商会、促进会、研究中心等社团共20个。从总体情况看,大部分社团都能够按照章程规定正常开展活动,在学术研究交流、行业自律与服务、职业技术培训、专业课题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我省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但是,也存在部分社团职能重复或交叉、规模小而散、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为切实加强对我厅主管的社团的管理工作,促进其作用更好地发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统一管理
(一)成立省农业厅社团工作领导小组,在厅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厅系统的社团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王常明 副厅长
副组长:
吴忠红 厅办公室主任
胡 琨 厅人事处处长
成 员:
吴凤金 厅办公室副主任
周 霖 厅人事处副处长
易 辉 厅法规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杜建辉 厅市场处处长
耿云农 厅计财处处长
毕 虹 厅科教处处长
王平华 厅种植业处处长
杜建标 厅渔业处处长
王兴原 厅农机处处长
高绍周 厅畜牧处处长
徐祖林 厅草山饲料处处长
欧茶海 厅兽医处处长
魏 民 厅乡企处处长
张延斌 厅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吴体忠 驻厅监察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厅办公室(简称厅社团办),负责具体开展对社团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
吴忠红 厅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吴凤金 厅办公室副主任
周 霖 厅人事处副处长
王俊秀 厅直机关党委副书记
厅社团办设置专人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具体工作人员由厅办公室商厅人事处确定。
(三)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