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值班工作通知
(合安监办〔2009〕138号)
机关各处室、支队,服务窗口:
为加强国庆期间值班值守工作,明确值班职责,进一步落实值班制度,更好地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庆期间带班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随时检查、了解值班情况。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遇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置。按有关规定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省安监局报告。同时报告局主要负责人。
二、值班人员国庆期间携带值班电话,保持通讯畅通,要24小时在岗,切实履行职责,绝不允许出现断岗、漏岗、脱岗等现象。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值守情况。国庆期间,随时向省安监局,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当日值班情况。值班驾驶人员要保证车辆良好状态,随时准备出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