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环境保护方面的收费标准制定和调整;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
8.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
四、实施信访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及办法
1.确定评估事项,建立评估组织。决策单位要根据评估范围确定评估事项,明确一名领导同志负责,会同信访部门、维稳部门和政策内容涉及单位人员,也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法律工作者、社会知名人士、利益相关群体代表,组成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制定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
2.公布评估事项,广泛调查民意。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按照评估方案,就拟决策事项向社会或实施地区进行公告、公示,广泛宣传,让群众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要深入实地、深入群众,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多途径、多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特别是要注重征求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要注意发挥社会调查组织或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及时收集、归纳和整理,真实完整地反映广大群众的意愿。
3.组织召开会议,深入分析论证。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在充分调查民意的基础上召开分析论证会,邀请有关人员、相关专家及与决策事项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代表参加,群众代表人数应占有一定比例。群众代表的产生应符合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分析论证会的程序和要求是:决策单位对拟决策事项进行说明,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反馈民意调查情况,与会人员进行深入讨论、协商沟通、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使分析论证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认识的过程、了解民意的过程。
4.形成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等级。信防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要根据分析论证意见,形成信访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由工作组全体成员签名后提交决策单位,内容包括拟决策事项、评估过程、评估结论、评估依据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并按照重大风险、较大风险和一般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其中,重大风险的标准为:多数群众利益受到损害,或虽符合群众长远利益但超出群众目前心理承受能力和实际承受能力,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较大风险的标准为:虽然拟决策事项正确,但部分群众不理解、不支持,可能引发一般群体性事件和比较严重的信访问题;一般风险的标准为:绝大多数群众赞成或多数群众赞成,同时提出需要引起重视和妥善解决的实际问题,可能引发一般性的个别信访问题。
5.审查评估报告,落实应对策略。决策单位将评估报告提交有关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会同同级信访部门审查评估报告。对存在重大风险的拟决策事项,应终止或暂缓决策;对存在较大风险的拟决策事项,应对决策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拥护和支持后,再进入决策程序;对一般风险的拟决策事项,应在充分考虑群众的意见、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基础上,按照决策权限研究决策,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