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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三、进一步完善、细化防控工作方案,强化信息通报、应急值守机制

  各区、市、县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细化适合本辖区内的防控方案,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监测能力、实验室检测能力、现场流行病学处置能力、医疗应急运转能力;进一步完善跨部门、跨区域信息通报发布机制和协调机制,确保信息互通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信息联动机制,保障信息的实时传递,及时、准确上报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信息;要加强应急值守,相关部门人员、各学校一把手和防控工作主要负责人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同时,要做好国庆等重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应急队伍和技术准备、应急物资调用等工作。铁路、民航、交通、旅游等部门要针对人员密集流动情况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准备。

  四、完善和加强医疗救治措施

  各区、市、县要指定符合呼吸道传染病收治要求的本辖区医院作为甲型H1N1流感定点收治医院,必要时可征用宾馆、学校等场所收治病人。医疗救治实行分级分类救治原则:轻症病例可居家隔离治疗,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居委会)负责对社区居家观察人员进行隔离,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上门服务,进行观察治疗,并做好登记随访;达到住院标准的病人由各区、市、县指定的定点医院收治;重症病例转到市级甲型H1N1流感重症定点收治医院治疗。病人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治疗费用由基金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未参加以上医疗保险制度的生活困难的患者,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治途径解决。

  要在全市医疗机构大面积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演练,提高医务人员责任意识和诊疗技术;同时,加强危重症收治定点医院的抢救力量,切实提高可能出现的重症病例的救治能力,实现对重症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要完善治疗方案,注重发挥中医药作用,做好大规模救治患者特别是救治重症病例的预案和准备。同时,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尤其重点加强对预检、发热门诊、留观室及收治病房等重点区域的感染控制工作,避免医院成为感染场所。

  五、做好医疗救治力量和物资的储备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保障防控经费充足到位,抓紧时间,确保储备足够的医疗救治力量和物资。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医疗库存物资的明细和损耗,将需求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确保呼吸机、药品、防护用品、监测设备和耗材等必需医疗物资储备,确保救治、监测等工作开展的需要。各定点医院要做好人员、药械、物资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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