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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中国(天津)演艺交易博览会安排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中国(天津)演艺交易博览会安排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9〕143号)


有关委、局,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9中国(天津)演艺交易博览会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月九日

  2009中国(天津)演艺交易博览会安排意见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2009中国(天津)演艺交易博览会定于2009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在我市举行。为大力发展会展经济,进一步促进我国演艺产业的发展,按照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争创良好效益的要求,现就举办本次演艺交易博览会有关事项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文化强市的要求,以"展示演艺魅力,推动产业发展"为宗旨,充分发挥天津演艺产业的优势和滨海新区的龙头带动作用,创新思路、精心组织、加强服务、注重实效,为国内外演艺界提供一个集展示、合作、交易、发展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为演艺市场的繁荣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开创新的局面。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天津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文化市场司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
  三、组织机构
  设立2009中国(天津)演艺交易博览会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作为本次博览会的组织领导机构。
  名誉主任:
  蔡 武  文化部部长
  黄兴国  天津市市长
  主  任:
  欧阳坚  文化部副部长
  丁 伟  文化部部长助理
  肖怀远  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部长
  张俊芳  天津市副市长
  副 主 任:
  李 雄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司长
  于景森  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殷向杰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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