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
(津政发〔2009〕4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现就我市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两个走在全国前列"、"一个排头兵"和"五个下功夫、见成效"的重要要求,按照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工作思路,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基本市情市力数据,为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服务。
主要目的。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为摸清2000年以来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检验我市"十五"和"十一五"时期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并为科学制定我市"十二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所辖区域内居住的自然人。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登记地状况、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全市的人口普查工作。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杨栋梁担任,成员由市统计局、市公安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外办、市教委、市民委、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法制办、市台办、天津警备区、天津武警总队等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选派组成。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此项工作任务完成后即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