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工作的通知
(内卫疾字〔2009〕920号)
各盟市卫生局,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为实现国家和《自治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中领导干部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目标,近年来,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组织成立了由有关部委相关负责同志和专家组成的国家级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分赴全国16个省(区、市)开展宣讲活动,其中自治区也安排了宣讲;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盟市也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了本系统、本地区的宣讲活动。从总体上看,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以下简称宣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行动计划》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近年,许多地方政府换届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为认真落实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会议精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认识,现将今后加强宣讲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宣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政策宣讲的实践表明,做好领导干部的政策宣讲工作,是迅速提高领导干部对艾滋病防治工作认识的有效手段,是促进艾滋病防治工作依法规范开展的前提,也是实现《行动计划》总体目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各地应继续将这项工作作为近期艾滋病防治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落实到位,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创造一个宽松的领导和政策环境。
二、认真做好宣讲工作阶段性总结和工作计划
各盟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回顾、调查掌握本地宣讲工作进展情况,填写宣讲工作开展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并结合本地干部培训情况,评估本盟市宣讲工作与《行动计划》目标之间的差距,总结宣讲工作取得的经验,为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宣讲工作提供借鉴。请于2009年10月26日前将宣讲工作开展情况调查表及本盟市宣讲工作总结(包括宣讲活动照片)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我办,邮箱地址:jiayueqi@sina.com。
三、周密部署下一阶段宣讲工作
各盟市防艾办要结合本地情况,制订2010年整体宣讲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本地区宣讲内容和时间,主动从干部管理部门获取领导干部分布情况,将本地四大领导班子、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干部分别建立名册,制订整体宣讲工作计划,提交本地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研究,将培训人员具体落实到单位和干部个人。同时,推动将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知识纳入各级、各系统党校和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内容。要及时评价宣讲工作效果,提高宣讲培训质量,确保宣讲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