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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队伍建设的通知

宁波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队伍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林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提高我市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能力,及时控制林业有害生物的扩散、蔓延,根据《森林病防治条例》、《森林病虫预测预报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特对进一步加强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各级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网络队伍。林业有害生物的各级监测预报人员是我市森林病虫监测预报队伍的骨干力量,也是监测预报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要在原森林病害测报队伍的基础上,要充实力量,建立、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林场)三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队伍。县(市、区)级监测预报人员由具一定专业知识的县(市、区)森防站、国家级中心测报点的技术人员担任;乡(镇、街道)级测报人员由有一定专业基础的乡(镇、街道)林业站、县级测报点的技术人员担任;村级(林场)测报人员可由防火巡查员、林区(班)护林员等人员担任,各县(市、区)在聘任防火巡查员时,应在聘任协议(合同)里明确对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的监测上报职责。县(市、区)、乡(镇、街道)、村(林场)三级测人员基本情况表(附表1-3)请各地在2009年12月5日前报给宁波市森防站。

  二、明确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对象和范围。近年来,随着我市气候、环境的变化,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发生特点、危害特征等都发生了变化,各地要根据当地森林资源分布特点、森林经营现状和林特产业实际,结合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发展趋势,明确监测预报对象、主要监测树种和测报区域。有国家级中心测报点的县(市、区)要在国家规定的测报对象基础上,在沿海防护林、平原通道绿化林带、城镇村庄绿化、重要经济林等区域增加市、县(市)级测报点,确定主要监测预报对象。没有国家级中心测报点的县(市、区),我局计划设立市级中心测报点,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当地实际,配设县级测报点,在省下达年度测报计划的基础上,增加测报对象、扩大测报范围,更好的为防治工作服务。各县(市、区)的主要监测预报对象及范围,将由市森防站根据国家及省局下达的年度测报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另行发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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