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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田坝煤矿扩建立项的批复(2009)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田坝煤矿扩建立项的批复
(渝经煤管〔2009〕440号)


万盛区煤炭工业局:
  你局《关于重庆市万盛区田坝煤矿扩能立项的报告》(万盛煤文〔2009〕8号)已收悉,依据《煤炭法》及相关法规,结合《重庆市万盛区田坝煤矿(扩建)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1.田坝煤矿扩建项目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整合工作的通知》(渝府〔2009〕2号)和《关于加快推进煤矿整合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08-2)的要求,矿界范围内煤层赋存条件较好、煤层稳定、储量可靠,具有开发价值的煤炭资源1338Kt。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同意该扩建项目立项。

  2. 田坝煤矿扩建生产规模暂定为90Kt/a,矿井服务年限约7.3年。

  3. 田坝煤矿建设项目应据此向市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采矿权属范围,依法取得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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