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提高国外智力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加强中国国际人才市场甘肃分市场建设,积极推行国际人才服务代理制度,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应聘海外人才和聘用单位的合法权益。制定市场服务标准,健全市场服务规则,强化并规范市场的中介功能、定价功能、人才评价功能、信息交流功能等,逐步提高国外智力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努力使国际人才市场成为引智主渠道。
(十五)做好引智各项基础工作。加强新形势下引智工作战略、模式、规律的研究,牢牢抓住引智工作的主动权。及时开展在引智领域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理论和应用研究,探索国际人才交流规律,加强理论对引智工作实践的指导。做好引智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建立由国内外专家参加的咨询委员会,就重大引智政策措施进行论证,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加强引智工作的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引智工作的经验成果,增强全社会对引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引智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加强对引智工作的领导。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引智工作,切实加强对引智工作的领导,把引智工作纳入本市州、本部门发展规划,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应建立引智工作协调制度,把引智工作纳入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涉及引智工作发展的重大事项,积极帮助解决制约引智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支持地方引智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逐步建立健全引智工作机构,配强引智领导班子,构建组织健全、工作到位、快捷高效的引智工作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引智工作的决策水平和服务质量。
(十七)加强引智工作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严谨、人员精干的引智工作队伍。按照“相对稳定、逐步优化”的原则,充实和加强引智队伍,配备素质高、能力强的承担引智工作任务。加强对引智工作人员培训,重视关心引智工作干部,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十八)完善引智工作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将引智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必要的引智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增加对引进国外人才智力的投入,多渠道、多层次吸纳社会资金为引智事业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府、引智单位和社会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引智工作投入机制。要将引智专项经费用于支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引智项目,不断提高引智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