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开展引智工作。重点围绕金融、保险、旅游、会展、信息、法律、咨询、文化和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开展引智服务,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的管理经营模式,提高经营服务水平,重点引进在现代物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方面有造诣的外国专家,帮助商贸流通、旅游、交通运输、市政服务等行业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模式。
(十)加强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工作。加强引智成果示范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引智成果示范推广的机制,强化对引智成果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建立一批引智示范基地和示范单位,做强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品牌项目,树立一批有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典型,扩大引智成果的推广运用,使引智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十一)加强出国(境)培训管理。坚持突出重点、从严掌握、择优安排的原则,切实增强出国(境)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优秀公务员和中青年后备干部到国外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名牌大学、跨国公司学习培训,通过引智渠道加快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的专业技术人才、优秀企业家和中青年优秀公共管理人才。切实加强组织管理,进一步规范出国(境)培训工作程序,严格出国(境)培训纪律,控制培训规模,严禁借培训名义变相公费出国(境)旅游等行为。
四、提高引智公共服务水平。
(十二)提高引智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改进管理方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公开办事规则和程序。加强对外国专家和派遣外国专家中介组织的社会管理,及时处理涉外违法聘用事件。完善引智领域涉外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认真落实外国专家行政许可事项限时办结制,严格重大项目审批程序,明确重大项目和公共项目的申报条件、政策优惠措施和各方的责权利。积极提升引智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和网上办理。
(十三)完善引智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扩大人才信息存量,加强联系互动。加快“友谊奖”、“敦煌奖”获奖专家库和国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的对接和融通。进一步完善外国专家来甘工作准入、居留、优惠政策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完善聘用争议协调解决机制。落实引智各项优惠政策,研究解决外国专家在医疗、社会保险、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为外国专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把全省各级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建设成为“外国专家之家”。强化激励机制,健全各级政府、社会团体和聘用单位多层次的奖励体系,表彰奖励为引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