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领导
1.自治区成立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开发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北部湾办,负责牵头协调凭祥综合保税区建设有关工作。
2.在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崇左市成立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建设指挥部,负责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开发建设的日常工作。
四、开发建设经营模式
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开发模式,成立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由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崇左市人民政府、凭祥市人民政府分别通过广西崇左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凭祥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参股,负责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
综合保税区的供电设施和通信设施,分别由广西电网公司和广西电信公司等通讯部门投资建设。
五、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一)由开发建设经营主体通过自筹、借贷和引进战略投资者筹措建设资金。
(二)争取金融机构贷款支持。
(三)通过土地运作筹措建设资金。
(四)鼓励通过BT、BOT等方式筹措资金投人仓库、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自治区予以资金补助,支持非经营性设施的建设。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补助资金,用于综合保税区非经营性设施建设,不足部分由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筹措。
六、招商引资与宣传推介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有关事宜的函》(署加函[2009]11号),对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的建设和经营的要求,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要充分利用综合保税区的政策、功能优势,发挥联接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现代生产型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人区发展,尤其要发挥对越及周边东盟国家陆路通道的优势,选择一批适合在综合保税区发展,体现本地资源的项目,为此,应尽早谋划、适时启动综合保税区的招商引资和宣传推介工作,做到规划建设、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同步推进。
自治区要制定扶持、支持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的相关政策,促进招商引资人区,以保证综合保税区建成后即可运行,发挥效益见成效。
七、部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