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灵-吴-青地区。构建以银川市为核心、以吴忠为副中心的空间开发格局,推进银-灵-吴-青一体化,打造银-灵-吴-青无障碍合作城市圈和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提升银川市金融、科技、信息、教育、交通、物流、通信等服务功能,壮大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强城市经济实力,打造西北地区“最适宜创业、最适宜人居”和重要辐射带动作用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壮大灵武、吴忠、青铜峡的经济实力,大力发展新材料、电力、化工、农产品加工、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加工及羊绒等产业,扩大城市规模,把吴忠市建成“滨河水韵之城”。提升银-灵-吴-青综合配套服务功能,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带动我区跨越式发展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支撑区域。构建“两轴”、“两中心”、“五大功能区”总体空间格局。即围绕太中银铁路银川联络线和正线两大发展轴线,建立北部能源化工产业中心和南部能源新材料产业中心,形成资源开发区、产业发展区、城镇服务区、生态治理区、农业保护区五个功能分区。以煤炭、电力、煤化工和新材料产业为重点,以精细化工、建材等产业为补充,重点发展煤化工产品深加工项目,采用上下游一体化的发展方式,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形成定位清晰、特色鲜明、优势显著、协调发展的国家级能源化工产业集群。转变资源利用模式,加快资源转化,建设成为具有规模经济、技术先进、清洁生产、竞争力强的综合性工业园区。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推进全国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建成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全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示范区、全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建设西部独具特色的“山水园林之城”。壮大接续替代产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经济转型。提升煤炭、电力、钢铁及其延压、机械制造四大传统产业,建成全国重要的煤炭机械生产基地。培育稀有金属及镁、精细化工、电子元器件、煤基碳材、光伏材料等新兴产业,建成西部有重要影响的新材料产业基地。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力度,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中卫市沙坡头区。建成西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旅游目的地,全国制浆造纸基地,西北酿酒基地。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服务水平,挖掘、整合旅游资源,开发旅游精品,优化旅游产业结构,把中卫建成别具特色的“浪漫沙都”。增强交通综合服务功能,建成宁夏乃至西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铁路、公路交通枢纽,区域性现代物流中心。壮大林纸、枸杞加工、机械制造、冶金、化工、建材产业规模。加快沙化土地综合治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沙区资源,发展沙区循环经济,积极推进沙产业开发。
固原市原州区。建设特色突出、功能完备和具有较强聚集辐射带动作用的宁南中心城市,建成西北重要的马铃薯种植加工基地、劳务输出培训基地、旅游休闲目的地。突出“山城风貌、丝路古城、回乡民俗、生态园林”四大特色,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服务功能,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依托宝中铁路、固原机场、福州-银川高速公路、309国道等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大力发展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业。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业,挖掘地方特色旅游资源,拓展旅游产业,完善宾馆、娱乐、餐饮等配套服务体系,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壮大马铃薯、草畜等特色品加工,培育建材、民族医药产业。积极实施小流域治理等生态工程,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促进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
第二十八节 推进限制开发区域科学发展
限制开发的生态地区。限制开发区域包括盐池县、同心县、西吉县、隆德县、彭阳县、泾源县、海原县7个县,区域总面积2.9万平方公里,人口 181.5万人。这些区域以修复生态、保护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维护湿地生态等提供生态产品的能力,因地制宜地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适宜产业,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
限制开发的农业地区。限制开发的农业地区包括永宁县、贺兰县、平罗县、红寺堡开发区、中宁县5个县(区),区域总面积1.17万平方公里,人口110万人。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增加农产品供给。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和设施农业。严守耕地红线,稳定耕地保有量,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建设西北地区优质小麦商品粮基地和特色农产品基地。
第二十九节 实施差别化的区域调控政策
重点开发区域: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和基础设施投入,推进区域与周边地区的公共设施和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积极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在该地区布局,引导相关产业集聚,形成产业集群。积极吸引外来资金和技术,大力承接东部地区和国际产业转移。严格控制区内耕地总量,在保证基本农田不减少的前提下适当扩大建设用地。实施积极的人口迁入政策,破除人口转移的制度障碍,鼓励限制和禁止开发区人口到重点开发区定居。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政策,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做到增产减污或增产不增污。
限制开发区域:加大对限制开发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省级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加大区域内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力度,尽快使居民享受到与全区基本均等的公共服务。加大限制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实施防沙治沙、天然林保护等生态重点工程。积极发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适度发展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发展旅游等服务业。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好现有的耕地、园地、林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严禁生态用地改变用途。实施积极的人口退出政策,鼓励人口到重点开发区域就业定居。
禁止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分级编制各类禁止开发区域保护规划,明确保护目标、任务、措施及资金来源,并依照规划逐年实施。
专栏9 禁止开发区域
◆自然保护区:宁夏共有自然保护区13个,总面积5471.1平方公里。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6个(贺兰山、六盘山、灵武白芨滩、罗山、中卫沙坡头、哈巴湖),面积4795.4平方公里。 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共7个(沙湖、青铜峡库区湿地、云雾山、党家岔(地震)湿地、中宁石峡沟泥盆系剖面、西吉火石寨、海原南华山),面积675.7平方公里。
◆风景名胜区:共4个,面积206.3平方公里。其中国家级1个,西夏王陵;自治区级3个,沙湖、泾河源、须弥山。
◆国家森林公园:共4个(苏峪口、六盘山、火石寨、花马寺),面积285.9平方公里。
◆地质公园:共5个,面积380.2平方公里;国家级1个(火石寨),自治区级4个(中宁石峡沟、北武当、灵武恐龙、海原地震公园)。
◆湿地保护及湿地公园:共28个,面积453平方公里;其中国家级湿地公园4个(银川阅海、翠湖、宝湖,石嘴山星海湖)。
第八章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
第三十节 打造教育强区
大力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扩大教育供给,完善教育体制,推进公平教育。继续整合现有教育资源,调整学校布局。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加快教育信息化,提高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覆盖面和应用水平。抓好师资培训,努力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加大公共财政对教育投入的力度,建立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
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继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支持每个县建好一所标准化高中,每个乡(镇)建一所标准化初中和中心小学。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均等化,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
提高区属各类职业学院办学水平,建成自治区实训基地。支持每个市建好一所职业技术学院,每个县(市)建成一所职教中心。扩大自治区财政对区本籍职教学生的补助范围和标准。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加快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创建特色品牌专业,培养学科领军人才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急需人才。宁夏大学建成西部地区具有学科特色的较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成为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教学研究型大学。2012年区属高校在校研究生达到3000人,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达到7.8万人,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达到 1.7万人。
专栏10 教育发展重点工程
◆农村初中校舍改造:解决农村初中生活设施严重落后的问题,较大幅度提高学生寄宿率,缓解“大通铺”问题。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若干所县级职教中心、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院改善办学条件,形成一批职业教育骨干基地。
◆标准化高中建设:继续加强市、县普通高中建设,使全区每个市、县有一所标准化普通高中。
◆高等教育培养能力建设:实施宁夏大学“211”工程,完成宁夏师范学院和宁夏理工学院二期工程。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新建和改扩建有安全隐患的校舍36.6万平米,防震标准要提高到9度设防。
第三十一节 加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